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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掃地出門”倒逼大數據不再“殺熟”
http://www.CRNTT.com   2021-07-12 17:15:33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條款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與2006年、2008年、2010年三次修訂相比而言,本次修訂征求意見稿最吸引人們眼球的亮點,是具有明顯的時代特質,從昔日的“相互串通、惡意囤積、捏造并散布漲價信息等手段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轉移到“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內容,即大數據“殺熟”,還包括低價傾銷在內的新業態等價格違法行為。

  《意見稿》中明確,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而且是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前提下。如此大力度的懲治,人們相信,大數據“殺熟”的平台經營者,不敢再無所顧忌,恣意膽大妄為了。

  更令人可圈可點,更具威懾力的當然是,《意見》中“被要求停業整頓,或直接收繳牌照”的罰則。對於一些平台來講,其實并不在乎那區區幾百萬的罰款,或者幾千萬的處罰,甚至上億的罰款,也能承受得住,大不了還可再融資,仍可東山再起,重操舊業。因此,對於這樣的企業或商家,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叫停,要麼停業整改,要麼“關門大吉”,讓它“掃地出門”,永久性退出市場。可以預見的是,此等懲處標准,具有強大的震懾力與約束力,應當會達到預期的規制效果。

  當然,大數據“殺熟”最後的落腳點,是受害的消費者,如何有效維權,如何降低消費者的維權成本,如何與監管執法形成良性互動,將直接關乎《規定》的有效落實能否將大數據“殺熟”消滅掉。

  對於消費者而言,遇到大數據“殺熟”,在維權取證時,由於程序繁瑣,消費者與商家力量懸殊,往往舉步維艱;即便維權成功,也有可能落個“追回一只雞,得殺一頭牛”的尷尬結局,這更加劇了平台違規的底氣。《意見稿實施細則》中不妨增設大數據公益訴訟制度,對於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件,舉證規則應向對消費者適度傾斜,即實施舉證責任倒置。類似的制度安排,有利於降低維權成本,打通維權“堵點”與“痛點”,提高維權效率,從而充分保障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此外,監管機構要提高監測手段,通過縮小與企業間的信息鴻溝,來實現智慧監管。2021年3月,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開發建設的針對平台經濟領域壟斷及不正當行為的“浙江公平在綫”系統上綫。可對“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多種壟斷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靶向”監管,從而做到了防患於未然。(來源:河北新聞網 作者:吳睿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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