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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探索數據立法,背後有哪些考量?
http://www.CRNTT.com   2021-06-09 18:38:55


  6月3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立法座談會,為條例月底提請常委會會議“三審”作准備。作為國內數據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條例從去年底首次提請審議起,就備受各界關注。

  數據也被稱為“21世紀的石油”,是一個國家和地區提升競爭力的又一關鍵資源。然而,大數據應用在提高社會運轉效率的同時,也帶來了個人隱私洩露和數據權屬不清晰等問題,需要一整套清晰的“石油開采”規則。近年來,從全國到地方的兩會,都有人大代表呼籲,通過立法為大數據發展保駕護航。

01 大數據領域立法為何在深圳先行?

  目前,國家層面尚未出台統一、專門的國家大數據法律。深圳運用特區立法權,率先立法,意義何在?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在作立法說明時,認為有以下四點:

  第一,是落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的需要

  《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深圳在數據產權制度、數據產權保護和利用新機制、數據隱私保護制度、政府數據開放共享以及數據交易等方面先行探索。深圳有必要在數據法律制度構建方面先行先試,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培育資源配置高效的數據要素市場。

  第二,是強化個人數據保護的需要

  近年來個人數據應用正迅猛發展,但是由相關法律規範尚不健全,濫用個人數據等侵權問題屢見不鮮。深圳探索數據立法,正是要通過法規制度建設,規範個人數據處理活動,強化對個人數據的保護,從而有效遏止個人數據侵權行為,切實維護個人數據主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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