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二:用戶有權拒絕個性化推薦
安裝應用程序時可以“一鍵同意”,撤回同意時卻設置各種障礙,甚至是一旦注册無法注銷,這是立法征求意見時很多人“吐槽”的地方。為此,《條例(征求意見稿)》專門作出規定,要構建以“告知——同意”為核心的個人數據處理規則,數據處理者應當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徑,不得對撤回同意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搜索過一個東西,就頻頻推送類似產品的廣告,想關都關不掉,不少用戶都有過這樣鬧心的體驗。為此,《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數據處理者可以進行用戶畫像和個性化推薦,但是應當明示用戶畫像的規則和用途,并為被畫像主體提供拒絕的途徑;自然人有權隨時拒絕對其進行的用戶畫像和個性化推薦。
★亮點三:最大限度實現公共數據開放
為進一步擴大公共數據開放程度,推動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應用,釋放公共數據資源價值,《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公共數據開放遵循分類分級、需求導向、安全可控的原則,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最大限度開放,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