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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防沉迷須“禮”“律”并用
http://www.CRNTT.com   2021-02-08 14:42:28


  自2019年10月國內53家平台上綫“青少年模式”以來,網絡防沉迷工作已基本實現了國內主要網絡直播和視頻平台的全覆蓋,并形成統一的行業規範。然而,一年多的時間已經過去,每逢節假日,或學校和家庭難以管控的時間段,“青少年模式”防不勝防的漏洞,仍然讓不少家長心塞不已。

  那麼,問題出在哪兒?根就在追逐利潤的平台開發者和經營者。《易經》上說:“禮防君子,律防小人。”意思是說,禮義規範是用來管束君子的,法律法規是用來防範小人的。筆者認為,防堵網絡平台“青少年模式”頻出的漏洞,得“禮”“律”并用。

  首先,要進一步完善網絡平台行業規範。隨著科技的創新和“互聯網+”的快速發展,網絡游戲、視頻、直播等,越來越真切地躋身於青少年的業餘生活。國家網信辦要協同青少年權益保護機構,圍繞“防堵網絡漏洞,清新青少年模式”開展深入調研,適時修訂現有的網絡平台行業規範,并把它置頂於各網絡平台的首頁,以增強各網絡平台的規範意識和責任意識。

  其次,要建立全國統一的強制性防沉迷系統。不同網絡平台的防沉迷系統各自為政,也確實是“青少年模式”漏洞頻出的原因之一。建立統一的強制性防沉迷系統,并將其設置為默認的首頁,既可以減少在沒有家長監督的情況下孩子不選擇“青少年模式”的尷尬,也可以實現各平台系統聯網、信息共享,進而達到同步處理數據、同步設置時限的目的。

  再次,不妨將“青少年模式”列入《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年修訂的《保護法》,專門增設了“網絡保護”一章,其中“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的條款,及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第一次為未成年人上網築起了一道法律上的“防火墻”。在“青少年模式”漏洞頻現的情況下,明確把“青少年模式”這種防沉迷舉措直接寫入《保護法》也十分必要。

  最後,要強化監督并依法從嚴追責。“青少年模式”的設置,確實碰觸了平台經營者的“奶酪”,經營者自然會在防堵漏洞的問題上偷奸耍滑,甚至故意“捅漏”。在網上高價兜售“破解攻略”,或許就是經營者“另辟蹊徑”“找補”的具體體現。監管部門必須動員學校教師、學生家長、新聞媒體及一切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機構和個人,建立起強大的監督網絡,讓一切明的暗的“捅漏”行為無處遁形。同時,執法部門必須出重拳從嚴追責,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的就作出行政處罰,對涉嫌觸犯刑律的經營者更不能心慈手軟。

  “禮以行義,刑以正邪。”防堵青少年模式“漏洞”,還網絡平台以清明,必須借助禮義和刑律。(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王征平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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