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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豫章書院案成為排查整治契機
http://www.CRNTT.com   2020-07-27 19:43:23


  7月7日,備受關注的江西豫章書院案一審宣判,書院理事長吳軍豹、校長任偉強等5名被告人均被法院認定構成非法拘禁罪,除1人被免予刑事處罰外,其餘4人獲刑十一個月至二年零十個月不等(7月7日澎湃新聞)。

  判決一出,網民的記憶瞬間被拉回至三年前。對外宣稱能够“戒網癮”“治療問題少年”的豫章書院,全稱是南昌市青山湖區豫章書院修身教育專修學校。2017年大量媒體報道稱,豫章書院存在嚴重體罰、暴力毆打學員現象,學員經常被關“小黑屋”,被非法剝奪人身自由,迅速引發網絡熱議。不久後學校申請停辦,一些學員陸續向警方報案,豫章書院相關人員被立案調查。

  刑法第238條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兩高兩部《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續時間在四小時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計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的,應當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這應該也是這次法院的判決依據。

  對此,本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對媒體表示可能會上訴。這不影響這次判決的警示意義:這些所謂矯正類學校非法剝奪學員人身自由是絕對不允許的,尤其多數還是未成年人。筆者認為,要杜絕這種現象,僅僅有法律出手是不够的。

  2017年豫章書院被媒體聚焦,被立案調查後,同類機構并未因此有所收斂。2019年《南風窗》雜志曝光,成都嘉年華青少年心理輔導中心(問題少年矯正機構)裡等級森嚴,異化人性,學生在這裡遭受體罰和虐待。就在今年,紅星新聞還報道,大愛無疆“游學營”機構對抑鬱症學員進行毆打、強制停藥。

  為什麼這些所謂的矯正教育機構能够如此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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