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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愷火鍋店被疑抄襲:裝潢設計模仿涉不正當競爭
http://www.CRNTT.com   2020-07-22 19:29:36


  據新京報報道,四川成都吼堂老火鍋店發文稱,知名男演員鄭愷新開的火鳳祥鮮貨火鍋店,店內裝修風格疑似抄襲其火鍋店,無論裝修細節,還是各種軟裝,乃至產品裝盤都與吼堂高度相似,其招商宣傳册更直接使用了吼堂老火鍋的實景圖。對此,火鳳祥回應稱,已溝通法律、設計等專業人士并調查,如存在侵權,將承擔責任并整改。鄭愷本人也轉發該回應聲明,表示“如有侵權,立即整改,絕不姑息”。

  從吼堂方面公布的對比照片來說,兩家店長得還真像:吼堂用了“太平洋戲院”牌樓,火鳳祥就用了“國泰大戲院”牌樓;吼堂讓服務員拿著古早的煙盒木箱端菜,火鳳祥也如法炮制;吼堂用“小菜場”的造型堆貨,火鳳祥也這麼做;甚至連前者端菜的粗糙的木制盤子,也被後者像素級“模仿”……在其公衆號文章裡,吼堂歷數團隊為打造原創火鍋所做的種種努力,對被輕易模仿的不甘之心,躍然紙上。

  對此,有人為吼堂打抱不平,說是“像素級的複制”,也有網友疑問,“難道裝修現在有版權了嗎?”“模仿老成都、老重慶風情的火鍋店,不都是這個樣子的嗎?”有明顯特征的店堂裝潢受不受法律保護,“山寨”他人店堂裝修是否違法,一起火鍋店“硬杠”明星店事件,將這一法律問題暴露出來。

  從法律角度看,店堂裝潢本身很難產生創新活動的著作權(版權),但卻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該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這裡的“商品的裝潢”,原本是指商品包裝上的設計裝潢,但最高法在司法解釋裡,將“裝潢”擴張到了營業場所的裝飾、營業人員服飾等方面,明確由經營者營業場所的裝飾、營業用具的式樣、營業人員的服飾等構成的具有獨特風格的整體營業形象,可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裝潢”。也就是說,有一定影響的商店有特色的店堂裝潢、整體營業形象等,是受到該法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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