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長”翁岳生特別費 也匯入帳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23 10:50:03  


翁岳生等人也將不需憑證核銷的特別費半數直接匯入帳戶,與台北市長馬英九作法相同。
  中評社香港11月23日電/國民黨“立委”昨天赴“審計部”調閱今年一至八月呂秀蓮及“行政、考試、司法院長”等的特別費支用情形。包括“司法院長”翁岳生等人,也將不需憑證核銷的特別費半數直接匯入帳戶,與台北市長馬英九作法相同。

  聯合報報道,“立委”李慶安表示,黨團打算向查黑中心分批告發,先舉發採匯款方式的翁岳生等首長,之後再告發呂秀蓮、蘇貞昌等領現金的官員,除非如“高等法院”院長張信雄、北檢檢察長顏大和等自動全部檢據核銷者,否則應連同半數領支票的官員一併追查,從“半數條領是否真正用於公務”的角度,釐清制度缺失。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黨團書記長蔡錦隆、“立委”李慶安、郭素春等十餘人,昨天赴“審計部”要求提供呂秀蓮,以及游錫堃、謝長廷、蘇貞昌以及“考試院長”姚嘉文、“司法院長”翁岳生、“高等法院”院長張信雄、“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新聞局長”鄭文燦等人,自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十月,以及陳菊在“勞委會”主委任內,特別費支領方式、核銷金額及全部單據明細影本。

  不過“審計部”只提供今年一至八月核銷情形,且游錫堃、陳菊已非機關首長,鄭文燦則無特別費,都未列入資料。至於“單據明細影本”,“審計部”以第一八四號釋憲文指除非檢調偵辦需要調閱,否則不得對外提供,希望國民黨“立委”諒解。

  資料顯示,呂、蘇、謝三位天王半數條領都領現金,呂秀蓮檢據核銷八個月僅廿二萬餘元,遠不如條領的九十一萬餘元。

  曾永權質疑首長特別費或特支費有何不同,“審計長”蘇振平強調正確名稱是特別費,在八十年代間有“主管特支費”,即是現今的“主管加給”,屬於個人薪資,與特別費屬業務費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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