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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十一五」:重化工業時代的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目標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11 11:46:47  


  
  「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有利條件

  在確定「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目標時,應該看到已經出現的有利條件:

  ──發展觀、政績觀的變化
  隨著科學發展觀的提出,一些落實措施也將出台:綠色GDP統計體系,官員任期環境目標責任制等,這都使各地將更加注重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綜合國力顯著增強,中央政府的生態效益補償力度顯著加大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家的財政收入近年來保證了百分之十以上的年增長率。這樣,盡管用於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資金比例增長幅度不大,但資金總量顯著加大。這既可以保證全面污染治理投資的增長,也可以保證中央政府不斷加大以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項目形式體現的生態效益補償的力度。

  ──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開始實踐
  國家積極倡導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一系列相關政策已經或即將出台。這不僅有利於優化產業結構,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廢棄物產生量,也有利於轉變污染治理的模式,減輕末端治理的負擔。
  
  「十一五」期間的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思路和目標

  由於環境管理體系日漸完備,各地對環境的動態監測和信息披露能力、水平都有了較大的提高。但也正因如此,環境問題不僅在生理上,也在心理上對公眾產生了更為重要的影響,環境目標在社會發展目標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但同時必須認識到生態建設、環境保護祗是社會發展的局部領域,務實地解決環境問題必須將其放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總目標下統籌解決;在發展中國家「一心一意謀發展」的重化工業時代,將環境目標超前於其它發展目標是不現實的。

  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十五」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重點專項規劃》中已經提出了二○一○年的具體目標。但在目前的經濟發展階段,環境壓力迅速增大,這種情況下還要解決「十五」期間的欠賬問題,其中面上的總量控制目標普遍需要向下調整才可能完成。

  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強調以非特定大多數人的基本利益為本,因此人口密集和事關國家生態安全、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點地區應該得到優先的環境治理。據此可以提出「十一五」期間的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基本思路:從名義上的全面治理轉向務實的重點治理。在減緩生態、環境面上惡化趨勢的同時,進行重點治理,使重點地區的人居環境質量有所改善,自然保護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管理質量得以提高。在財力有限和難以逾越的重化工業時代,主動的、有選擇的點上治理、面上污染可能不是壞事,反而是好事。因為祗有這樣才可能真正獲得天時地利人和。

  基於《「十五」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重點專項規劃》和這一思路,根據環境形勢的變化和有利條件,可以提出「十一五」期間的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基本目標。

  環境保護的基本目標是:在滿足以下三個前置條件──污染治理投資增長到佔GDP百分之二以上、工業廢水、廢氣達標排放率穩定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和三次產業的比例按有關「十一五」規劃得到調整的情況下,主要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基本維持在「十五」末期水平,「增產少增污」;生活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所減少,四十七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三河三湖」(淮河、海河、遼河、太湖、巢湖、滇池)地區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標,百分之七十的重點城市空氣質量達到環境標準,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好於V類水質的達到百分之七十五;生活污染治理設施的建成率和運轉率顯著提高,其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應達到百分之四十,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應達到百分之六十。「三河三湖」地區農業面源污染加重的趨勢有所減緩,農村地區的飲用水源得到有效保護。

  這些目標中尤其要注意「三河三湖」地區的污染治理。「三河三湖」地區是中國人口密度較大、污染危害明顯、治理障礙突出、社會矛盾尖銳的地區。在這種地區通過多種手段加強治理確保環境目標的實現,不僅治理效益顯著,直接關係到三億多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有利於形成普適性較強可以在全國推廣的機制。

  生態建設的基本目標是:努力遏制人為因素產生的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發展,在黃河、長江上游地區基本控制水土流失,在「三北」關鍵地區(如京津風沙源區等)控制荒漠化的發展。進一步加大林業六大重點工程的投資力度,使森林覆蓋率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左右。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管理,確保其生態功能的正常發揮。

  這些目標中尤其要注意提高自然保護區的管護水平。自然保護區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主要功能區並集中了中國生物多樣性的精華,資源一旦被破壞就難以恢復。在中國保護區的數量已經達到較高水平的情況下,「十一五」期間應該從「十五」期間的注重數量增長轉移到注重質量提高上。
  
  與目標相應的對策

  盡管分析了「十五」期間環境態勢變化的成因,並據此將原有的一些計劃目標向下做了調整,但要在已經號稱「重化工業時代的主體」的「十一五」期間避免「十五」期間「事事有目標、樣樣沒達到」的尷尬,必須採取相應對策,抓住那些「看得見和看不見的手」:

  ──優先開展資源環境核算,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強化政策導向,通過產業政策和治理行動積極調整產業結構;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環境治理模式從末端治理向源頭和全過程控制的轉變;
  ──在污染末端治理中深化市場機制,建立「誰治理、誰受益」制度;
  ──完善法規和標準,加強環境管理能力建設;
  ──抓住重點地區水污染治理和改善自然保護區管理這兩個治理效益突出的主要目標;
  ──將生態建設和扶貧開發進一步結合起來,實現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這些新對策如果落實,在經濟必然高速增長的重化工業時代──「十一五」期間,環境才可能被各路地方大員而非新聞記者視作「生活質量」和「生產力」,近期的環境質量公報才有一線可能「按計劃說話」,遠期中國的環境大勢才可能按計劃如期「時來運轉」。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5年9月號,總第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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