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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警戒:合作之海還是對抗之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08 16:57:58  



  釣魚台列嶼「主權」是劃界關鍵

  由台灣至日本之大陸棚淺水海域,有可能成為世界級大產油區之一。其中「釣魚台列嶼」居東海陸棚上,在台灣本島東北方,與琉球群島隔「沖繩海槽」分界,是台灣島的附屬島嶼群。釣魚台列嶼除主島鈞魚台(島)外,由西向東(即由東黃屋嶼及赤尾嶼,另有三個岩礁:飛瀨、沖北岩、沖南岩。釣魚台列嶼各小島及岩礁呈帶狀散佈於「東中國海」的東北方海域中,東起東經一百二十三點二五度,西止東經一百二十四點三五度。南北狹,約在北緯二十五點四度至北緯二十五點五六度之間。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佔領日本,同時「託管」琉球群島。一九六九年美日簽署《琉球返還協定》,一九七二年正式「返還」,由於美國錯誤認知,將「釣島」行政管轄權納入「琉球」一併交付日本,即構成日後台灣、中國與日本間的難解爭議,延宕至今無法解決。駐琉球美軍自一九四五年起即自行使用黃屋嶼與赤尾嶼作為海空炸射「靶島」,二島毀塌破敗嚴重,中國「界島」成靶島,迄今情況如舊。

  二○○五年八月十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搭乘海軍艦艇,再由專用直升機登臨台灣最北端領土──彭佳嶼,宣示「釣魚台主權」及「釣魚台列嶼是我固有領土」,眺望釣魚島,並為「海疆屏障」國碑揭牌,停留島上一小時餘。陳水扁之行是中華民國元首首次前往最接近「釣魚島」之島,雖不能親上「釣島」,但已突顯了重視主權的意義。同行者有國防部長李傑,行政院海巡署長許惠祐。

  釣魚島海域由於黑潮(Kuroshio)沿台灣東部流入,海水養分高,浮游生物繁殖旺盛,形成良好漁場,自古以來即是台灣北部宜蘭、蘇澳、基隆及華南漁民的傳統作業場地,由於日本已將此海域劃入其「排他性經濟水域」,台灣漁民「不得」進入作業,損失慘重,經多次抗議無效。除油氣資源豐富,潛力無窮外,釣魚島的海洋業資源也是一大要項。

  沖之鳥島──日本經濟水域無限上網

  沖之鳥島距東京約一千七百公里,屬日本的小笠原群島(Ogasawara Jika),行政歸「東京都」管轄,為一無人居住、也不適「人類」生活的小珊瑚礁,由「北」及「南」二小礁頭組成,實際面積僅六點六平方米,為日本最南基「點」。多年前日本深恐海浪衝毀小島礁岩,乃上加「鈦」(Titannium, Ti)金屬蓋,周圍加「消波塊」防護。日本政府據此「點」擴劃二百浬經濟海域,以孤立「岩礁」設定「海域」完全違反《國際海洋法》之規定。據東京報導,日本政府已列數億元預算,擴大進行「護岸工事」「護礁」及沖之鳥島燈塔建設。「護岸」由「農林水產省」負責;燈塔修建則由「國土交通省」主事,總工費一億數千萬日元。「燈塔」已登載海圖,「確定」為日本領土。日本大力進行「沖繩島」之防護營建,主要以進行漁業資源之保護及復育為訴求,以取得國際對其所訂「經濟區」範圍之默許,此一做法應予警惕。今年台灣漁船進入此海域作業者已多次遭日方驅離,也有多艘「扣押」,故日本對「排他性」之執法,正日趨強硬。

  結語

  一、外交談判以「國力」為後盾;靠「智慧」確定磋商重點、解決問題方針、及最後底線;以「專家」技巧提出問題、應對對方要求,由高「自信」外交官負責執行。

  二、日本在靠近中國油氣田「打井」(試掘),意味著省去了「帝國石油」大量探勘開發成本,不必在東海四處試鑽,故而多次要求「中」方提供資料,既談「合作」,自然各自要有「本錢」。

  三、一九七四年一月三十日日本和韓國簽署「鄰接兩國大陸架北部疆界協定」,第一條即定出兩國「大陸架」的分界線。第二條指出“海床下礦床的任何單一地質結構或油田,如跨越‘界線’,在‘界線’一邊者可以全部或部分由其所在地加以開發,雙方應設法對該結構或油田的有效開發方式達成協議;如有任何不能達成協議的問題,在任何一方講求下,應交付第三方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拘束力。”中日尚未簽「大陸架劃界協議」,應充分掌握「春曉」帶來的優勢。

  四、釣魚島是東海劃界的核心問題;沖之鳥島則牽涉未來漁權和漁業的存續,影響至深且遠,非等閑之事。二者應和「東海油氣」全盤考量,不能顧此而失彼,但無人能整碗端去。中國應堅持合理、合法的「沖繩海槽中線」。

  五、「東海合作」是兩岸應行而又能「互利」的好事,應速進行,借同心協力,共維國家主權權利。東海春曉油田不僅是中國海上油氣生產的生力軍,也是兩岸真誠合作的試點和海上防衛的警戒點。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6年1月號,總第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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