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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向“立院”報告?吳敦義:應經院會決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27 10:47:50  


吳敦義指出,江丙坤要到院報告,應該先經院會決議。(中評社黃惠玟攝)
  中評社台北4月27日電(記者 黃惠玟)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應該到“立法院”進行第三次兩會會談的報告?國民黨副主席、秘書長、“立委”吳敦義今天上午指出,依過去的慣例,邀請海基會董事長到“立院”報告必須經院會通過,江丙坤就是承繼這個慣例,至於上次引發民進黨的抗議,是因為連絡過程的誤會。

  吳敦義指出,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不是第一任,辜振甫先生才是第一任,當時,“立院”就有不成文的默契和慣例,也就是兩會協商過後,會經院會通過,由院會安排海基會董事長來“立院”報告,江丙坤也是承繼這個慣例,如果沒有經過院會決議,江丙坤當然就沒有來的必要。

  吳敦義表示,上周謠傳江丙坤要到“立院”報告則是一場誤會,當時是“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有想法,希望“立法院長”王金平可以安排邀集非正式的,但有實質小組功能,也就是黨團代表及各委員會召集人的會議,但遭到王金平拒絕,後來江丙坤打電話給王勸說,王才同意安排這樣的會議,可能是因為這樣才誤傳為江也要來,所以引起民進黨的不平,這是個誤會。

  吳敦義強調,不管如何,兩會會談前,都應該到“立法院”就談判重點內容、台方立場,及對民眾關心、“國家”重要的演變報告說明,事後,也主應該將協議送“國會”依法審查,才能實施,畢竟這才是尊“國會”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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