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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兩岸交流青山擋不住 民進黨騎虎難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27 11:11:42  


  中評社香港4月27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刊載評論員富權的文章說,大陸海協與台灣海基會經過兩日的協商,昨日順利簽署了《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等三項協議。此三項協議的簽署,不但是為兩岸的經濟交流及人民交往進一步加大力度奠定了基礎,而是也標誌著兩岸和平發展進入新階段。在兩岸交流的洪流“畢竟東流去”的大勢所趨之下,民進黨要想阻攔其前進甚至是拉回過去“積極管理”的老路,都將大嘆“青山擋不住”。從民進黨昨日發表“聲明”的無可奈何語調看,確實是“青山擋不住”! 

  《海峽兩岸補充協議》是對海峽兩會前已簽署的多個空中空運協議的補充。表面上看,這個協議並未如台灣方面所希望增加那麼多的新航班,新增的航點也不多,但卻是有重大的突破:其一是在性質上將以往的“直航包機”提升為“定期航班”,這已朝向“國際民航公約”的相關規定邁進了一大步,將兩岸空中客運常態化地固定下來。今後,除了是發生戰爭等嚴重事件,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藉口下令“停飛”。其二是開闢了新的航路,不但是進一步縮短了航程,實行徹底的“截彎取直”,突破了以往台灣軍方的所謂“國防預警”藉口,而且也為未來繼續增加新航點提供了航協基礎。其三是從全局通盤考量,既滿足了台灣民航業者希望能增加航班,紓緩目前兩岸航線“一票難求”的緊張狀態,又能照顧到受兩岸直航影響的港澳民航業,做到兩岸四地共同分享兩岸通航交流的成果,均衡發展,而不是撿得了西瓜丟掉了芝痲。 

  文章認為,《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簽署,將為兩岸金融合作提供了可靠的基礎,也為人民幣的走向“國際化”舖墊好氣氛。該協議的許多內容,其實已向內地與香港、澳門“CEPA”協議中的金融服務業“登陸”內容,大幅靠攏。這有利於將來兩岸四地貨幣的統一,增強中華貨幣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實際上,歐盟之所以要實行統一貨幣,主要是提升歐洲國家政治和經濟地位的要求。從經濟利益的角度講,實行統一貨幣會給歐盟各國帶來許多好處,包括:一、增強自身經濟實力,提高競爭力。統一貨幣與統一市場的共同促進會帶來新的經濟增長,使得歐盟在與美國和日本等經濟強國的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二、減少內部矛盾,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經濟競爭日益全球化、地區化、集團化的大趨勢中,統一貨幣是最有力的武器之一。三、簡化流通手續,降低成本。歐元的使用,不僅簡化了手續、節省了時間、加快了商品與資金流通的速度,而且還會減少近三百億美元的兌換和傭金損失,使歐盟企業無形中降低了成本,增強了競爭實力。隨著歐元地位的上升和歐洲資本市場的發展,成員國的資金成本也會下降,有利於投資和經濟增長。四、增加社會消費,刺激企業投資。實施單一貨幣,由歐洲中央怠行(ECB)制定和實施統一的貨幣政策,各國的物價、利率、投資利益將逐步縮小差別或趨於一致,形成物價和利率水平的總體下降,居民社會消費擴大,企業投資環境改善,最終有利於歐盟總體經濟的良性發展。 

  本來,在中國對外貿易佔有分額越來越大,及已有部分國家貿易拭以人民幣結算,內地也按“CEPA”規定在廣東等地先行先試人民幣結算的情況下,已有金融學者提出讓人民幣走向國際化的問題。去年九月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全球都把“救經濟”的希望眼光投向中國,更使人民幣成為國際通用貨幣的的呼聲更高。甚至有人提出由兩岸四地共同發行“中華元”,以取代現行的人民幣、新台幣、港元、澳元,作為國際通行貨幣的建議。盡管《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並非是直接回應這一系列建議,但其發展結果,卻有可能為此一系列建議的初步實施提供良好的基礎。

  文章指出,在三項協議中,最令人感到興趣的是《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這不但因為它是在“先經濟後政治”的兩岸協商指導思想下,唯一的非經濟領域協議,而且也是兩岸間第一個區際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標誌著兩岸攜手合作打擊跨境刑事犯罪行為,有了法制基礎。 

  兩岸確實是需要盡快建立起區際刑事司法協助的機制。實際上,近年來隨著兩岸經濟、文化、科技交往的增加,兩岸互涉的刑事犯罪也應運而生。涉台刑事案件已達二十多種罪名,其中又以劫機、海上搶劫、組織偷渡、海上走私、跨境詐騙、販毒、偽鈔等犯罪危害尤烈。這些犯罪,有的屬於兩岸犯罪分子互相勾結作案,有的是一岸居民在對岸作案後逃回,有的則是一岸居民作案後逃到對岸,還有的是一岸居民以犯罪手段直接進入對岸地區。這些犯罪活動,嚴重侵犯了兩岸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擾亂了兩岸正常的社會治安秩序,危害著兩岸民間正常交往和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及時、妥善地懲處這些犯罪活動,是兩岸人民的共同呼聲,也是兩岸當局保障兩岸關係良性發展所應共同採取的措施。然而,由於目前兩岸仍處於分離狀態,而且各自的法律制度、司法體系又與對方有著相當大的差異,故在處理互涉刑事案時,兩岸司法機關只能是通過國際刑事組織、國際紅十字會,或是通過兩岸紅十字會、大陸海協會、台灣海基會等中介機構、民間團體從中斡旋處理的。這些協作方式雖然處理了一些嚴重犯罪案件,但效率低、範圍小,遠遠不能滿足兩岸目前共同懲處互涉刑事案件的需要,甚至有時還因缺乏溝通而容易產生誤解。由此,建立兩岸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機制,就具有很強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可行性。 

  文章又說,海峽兩會在南京的第三次協商,除了是簽署上述三項協議之外,還達成了一項歷史性的原則共識。根據該原則共識,台灣將在政策制度上首度允許大陸資本進入島內進行投資,從而終結了兩岸交流三十年來只是由台灣向大陸進行單向投資的非正常局面,並開啟了兩岸雙向投資的新局面,成為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和制度化的基本性標誌。更重要的是,它打破了長期以來台灣方面擔心“資金安全”的“心障”,形成兩岸經濟合作不能回頭的勢頭。而且在短期效應來說,“陸資入台”將會較好地配合馬英九團隊的擴大公共投資方案,渡過國際金融危機難關,提攜台灣經濟,提升馬團隊的民意支持度,有利於台海長期和平穩定。 

  三項協議的簽署,也將使民進黨陷入“騎虎難下”狀態。這三項協議有利於提振台灣經濟,幫助台灣走出國際金融危機陰影,改善民眾生活水平及台灣社會治安,所有明眼的台灣民眾都可以看得到。而且,也不涉及“主權”問題,即使是非經濟性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也是事務性協議,不涉政治。而且,正面回應了民進黨人所謂“避風港”問題。因此,已大為削弱了民進黨要發動甚麼“五‧一七”遊行的正當性。民進黨如死撐還要搞甚麼“五‧一七嗆馬”遊行,必將盡失民心。正因為如此,民進黨昨日發表的“聲明”,就顯得有氣無力,仿佛是“應付了事”。這與當初的氣勢洶洶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由此可觀之,民進黨反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惡流,已是強弩之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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