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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救災司司長龐陳敏回答記者提問。新華網 |
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針對四川蘆山“4.20”7.0級強烈地震後的善款監管問題,民政部救災司司長龐陳敏25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要通過社會組織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專業監督、政府監督、捐贈者監督等五重監管,確保抗震救災善款善用。
新華社報道,龐陳敏表示,希望接收善款的社會組織能夠實現行業自律,自我約束,依照有關法規和各自的章程依法、規範開展募捐活動。同時,社會監督是社會組織生存發展的重要一環,只有有公信力的社會組織才有可能得到社會的理解和支持,也才有可能發展得更好。
龐陳敏說,對善款的監管要引進專業監督,就是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民政部會要求一些接收善款較多的機構接受審計部門進行專項審計監督。
在政府監督方面,他表示,政府和社會組織是合作關係,政府監督更多是倡導性的。此外,政府有協調服務職能,即協調社會組織與災區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對接,讓社會組織募集的善款優先在災區重建中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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