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學者:東海爭端注意中間線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5-06-01 16:16:51  


  中評社記者綜合報道╱中日兩國有關東海油氣田探勘爭端的磋商至今仍無共識,中國海洋大學教授劉中民表示,中國處理中日東海海洋劃界爭端應注意“等距離中間線”問題、島礁在劃界中的作用與相關數據、對日方進行法律準備等三個要點。

  香港《大公報》6月1日引述劉中民的講話指,日本提出的“等距離中間線”包含兩層意義:一是以中間線分割東海專屬經濟區,二是以中間線與中國共享東海大陸架。他說,中間線既違背海洋劃界的公平原則,也違背國際上通行的《海岸線長度與海域成比例原則》,對中國顯然是不公平。

  劉中民表示,“中日漁業協定”的界線設計是從雙方基線起各向東西52海浬,在不足40海浬寬度的海域中面積各佔一半。協定中忽視中國浙江和福建海岸線長於日本琉球群島的海岸線,造成有利於日本的“中間線”主張,對將來中日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產生負面影響。他說,協定即將到期,中國應高度重視“中日漁業協定”的教訓,加強研究並尋求解決對策。

  關於島礁在海洋劃界中的作用,劉中民分析,島礁在海洋劃界中僅有12海浬領海及12海浬鄰接區,不應有大陸架及專屬經濟區。在各國締結的大陸架協定中,位於中間線附近的島嶼,僅在劃定領海時才給予適當考慮。他表示,中日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釣魚島作為劃分大陸架及專屬經濟區的依據,具有爭議的沖之鳥礁同樣涉及此問題。

  劉中民認為,中國不應主動將東海海洋爭端提交國際法院,但要對日方可能採取的法律解決進行充分準備。他說,在國際上,多數海洋劃界糾紛是通過國際法院解決,有的海權爭議是通過國際仲裁法庭裁決,但現階段東海問題提交國際法院裁決,“中國就有可能在維護利益的軌道上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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