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未申報《蘋果》號外開支 陳方安生或違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20 08:47:22  


12月2日傍晚,《蘋果日報》印製並派發“號外”為陳方安生告急。
  中評社香港12月20日電/香港前政務司司長、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陳方安生在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的個人利益申報資料中,未申報有傳媒在港島區補選期間為她發放“告急號外”涉及的開支,被質疑“不誠實”,更可能違反選舉法例。 

  香港文匯報報道,陳方安生當選至今仍未就其“十成按揭”事件作出清晰交代。而在她剛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申報資料中,卻有多少令人再聯想起是次事件。有關文件顯示,在陳方安生申報接受的92.5萬元多競選捐贈中,有25萬元即來自“十成按揭”風波中另一“主角”,於93年事件發生時擔任恆生銀行董事長、現恆生銀行名譽董事長的利國偉及其太太。 

  恆生董事長捐25萬受關注 

  同時,在物業申報一欄中,陳太亦未有申報涉事的“十成按揭”風波的玫瑰新邨物業。其助理在回應報章查詢時表示,根據議員個人利益申報的條文,擁有與自住的物業毋須申報,故陳太未有申報用來自住的玫瑰新邨物業。不過翻查資料,民主黨議員李柱銘、何俊仁等同樣以公司名義持有的自住物業,也有向立法會作利益申報。 

  在競選捐款一項上,除了利國偉的捐款受到關注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出20萬元,卻未提及該集團屬下的《蘋果日報》,在立法會港島區補選投票日派發,以“陳太勢危”為主題,替陳太“告急”的同時抹黑其主要對手葉劉淑儀的“號外”所涉及的開支,亦受到質疑。 

  選舉開支申報料成焦點 

  有法律界人士指,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條,立法會議員須誠實地進行利益申報,包括收入、業務關係、財產及捐獻等,而他個人認為,有關的“號外”應可界定為“選舉廣告”,故所涉及的費用可被視為該集團給予陳太的“選舉捐贈”,而陳太在提交立法會的申報書中,理應提及這一捐贈,否則有“不誠實”之嫌。而據“議事規則”,立法會可藉訓誡或譴責,或暫停職務或權利的議案,對不遵守該規則的議員加以處分。 

  他續說,陳太稍後須按法例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正式的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的申報書及聲明書,而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6及20條的規定,候選人如在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的申報書及聲明書或任何接受捐贈預先申報書內,作出明知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屬舞弊行為,最高可罰500,000元及監禁7年,有關問題相信會再成焦點。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