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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獲核定“國防”工業 員工符條件可緩召
http://www.CRNTT.com   2022-03-09 10:01:49


台積電新竹總部。(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3月9日電/台軍方推動14天新制教育召集,被封為“史上最硬教召”首梯人員3月5日報到。外傳台積電員工為緩召對象。台“國防部”指出,台積電為“國防部”所核定的“國防”工業機構,員工必須具備已服完兵役並具後備軍人身分,且在公司待一年等條件後,由台積電向軍方申請緩召。

  台媒報道,有民眾關切在台積電上班是否不用接受教育召集,全民防衛動員署動員管理處長俞文鎮少將昨天上午在台“國防部”記者會上表示,台積電的確是台“國防部”所核定的“國防”工業機構,因此若員工收到教召令,首先必須具備已完成服兵役並有後備軍人身份、且待在公司滿一年等條件後,由台積電向“國防部”申請緩召。

  “國防部”官員也說明,14天新制教召,有6類人員可申請緩召,包括台積電員工。台積電員工屬第二類,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

  《兵役法》第41條第1項及後備軍人緩召作業規定,有以下情形者得予緩召,符合這6項情形者即可申請緩召。
 
  1.醫療證明不堪負作戰任務者。2.核定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3.具後備軍人身份,任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一年以上之現職專任教師。4.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5.該後備軍人無兄弟姊妹,而其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6.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判刑在執行中者。

  《兵役法》第41條第2項規定,現任“國防工業擔任專門技術員”、“高中以下學校任教1年的老師”或“生病無法作戰的人”可以申請緩召或免召。

  規定中提及的“國防工業”,包含“國防部”及所屬機關直接經辦之軍需工業”、“國防部”軍需工業動員計劃中之公民營工業”、“承攬“國防部”及所屬機關軍事工程之公民營工業”、“維持國防所需之動力機構”、“維持國防所需之資源開發、提鍊機構”、“國防及民生所需之重要給水機構”、“全民防衛動員所需戰時重要生產事業”。符合上述資格者,必須要在該機構中任職滿1年,且職位是負責專門技術,他人沒有辦法替代,才可以申請免召或緩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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