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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正:兩岸和平協議怎樣面對?八個方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11 00:27:49  


九二共識20周年學術研討會“兩岸新時代、九二新意義”圓桌論壇,與談人王維正(右)。(中評社 李文輝攝)
 
  王維正提出,一是問誰來談判?最不正式是密使、最正式官銜是“中華民國總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都不可行,比較可能的是海基會、海協會兩會負責人,給予新的權限、頭銜、或創造新的談判機構,也許雙方可妥協,各以“地區領導人”談判。

  第二,是怎樣談判?一方面不一定要簽訂什麼協議,1991台方廢止臨時條款。也沒對岸同意,兩岸可以簽訂正式條約,經“國會”批准、甚至公民複決,這是最正式,但可能授權官員口頭或書面,雙方口頭方式表達效力,有無相當大差異。

  王維正提出,第三,要多久、要不要期限?55、99年,感覺這是留給下一代解決,可是總一天會到,英國也沒到香港租界新界99年,終於有一天會再來,這是所謂“未來的陰影”,沒有期限的話,會讓大陸覺得不太放心,台灣裹足不前,拒絕統一,也是《反分裂國家法》動武原因之一。

  第四,要不要有終極目標?不限定選項,民眾最喜歡的選項是維持現況,中共無法接受;但選定統一,會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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