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釋法解決?袁重申,盡量不希望釋法,尤其未嘗試以香港的司法體系解決,就貿然要求釋法。不過,他續說,釋法是《基本法》下容許的機制,去年剛果案由終審法院提出,他強調,盡量不會主動提請釋法。
他又提到,《基本法》是特區憲法,不能輕易修改,否則會影響憲法的莊嚴,他說若純粹以法律觀點出發,修改《基本法》是最後一步。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表示,政府解決“雙非”問題面對很大挑戰,行政措施並不能長遠解決,而人大常委已表達《基本法》第24條的條文沒有問題,沒有修改的理由,因此,政府沒有可能以修改《基本法》來解決問題。他又指,市民希望能實際解決問題,釋法是其中一個解決方法,民建聯認為可以接受,“政府不能這樣不可以做,那樣又不可以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