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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富權:這回真的要看王金平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3-20 15:07:27


  中評社香港3月20日電/“反服貿”學生攻陷和佔領“立法院”議場,與台北地院民事庭就保全黨籍案裁決王金平勝訴,這兩件表面上看來互不關聯的事在同一日發生,卻因為其背景都與“立法院”審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有著絲絲縷縷的糾結,因而使得人們密切觀察,在保存黨籍案中“吃到甜頭”的王金平,是否藉此而再次給馬英九臉色看,在主持院會處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清場問題上,再次採取不配合的態度。

  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指出,這可分為兩個層次。其一、是如何處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據台灣媒體引述國民黨高層的議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由聯席委員會送到院會存查後,作為主持院會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有三種可能處理方式可供其選擇:一是朝野沒異議,送院會存查。這種方式形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過關,綠營必會強烈反對,因而除非是王金平完全順著馬英九之意,否則王金平選擇這種處理方式比較有難度。 二是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審查期,這等於要送回聯席委員會審查。由於馬英九對審查嚴重遲滯已極度感到不耐,因而王金平倘採取這種方式,等於公然與馬英九及黨中央、“立院”黨團唱反調,馬王關係再度陷入緊張狀態。三是交付院會表決處理。王金平採此方式最有可能,一方面對馬英九要求委員會速審有起碼的交待,另一方面綠營仍然可以無限期杯葛院會議事、阻撓表決,王金平也沒有違反綠營意思。

  但從種種跡象看,王金平還是將會採取第二種方式居多,尤其是在數百學生攻陷及佔領“立法院”議場,民進黨也正在發動萬人包圍“立法院”,兩者的訴求之一都是“逐條審查、逐條表決”的情況下。這也難怪王金平,因為當初朝野黨團達成含有“逐條審查,逐條表決”內容的共識,是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相關規定,由作為院長的王金平主持朝野協商之下的產物。站在他的必須主持和維護議事程序的角度,他要在主持院會時主導表決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發還聯席委員會審查,未必完全“錯曬”。畢竟,“逐條審查,逐條表決”已經由朝野協商達成了共識,而朝野黨團協商是由“院長”主持的,不執行這個共識,等於是否定他自己當初的主持行為及其效力,以後就不用維持議事秩序了。當然,在院會表決時,國民黨可仗恃其議席多數將之否決,但民進黨黨團也必會以其所慣用的霸佔主席台等方式,阻撓表決,不知要拖到何時,可能比“逐條審查,逐條表決”還要阻滯。

  要怪,就只能是怪國民黨自己。當時為了其他幾個法案的能及時過關,而接受了民進黨黨團提出的這樣的交易條件。據說,這不單止是國民黨黨團總召林鴻池的責任,也在於國民黨高層以至是馬英九的授意。也正因為如此,林鴻池犯了這麼大的“原則性錯誤”,卻仍讓他出任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並在“立法院”的新一個會期開始後,仍然讓他出任國民黨黨團總召。

  王金平將會採取這個態度,其實早就有蛛絲馬跡。這不單止是他在過去幾個月來,尤其是發生民進黨籍的內政委員會召委段宜康故意拖慢“公聽會”進度,而馬政府則有人提出“三個月自動生效”主張之後,王金平卻強調必須執行朝野協商的共識,而且更是即 使在國民黨黨團在聯席委員會強渡關山之後,他更是強調必須“逐條審查,逐條表決”。如果說,在“公聽會”階段,爆發了“馬王政爭”,王金平採取此態度,除了是“按章辦事”之外,還因為是出於對馬英九“條件反射”式的“反彈”的話,那麼,在後一階段,春節期間黨政高層一系列的團拜活動,馬英九主動向王金平表達善意之後,王金平仍然堅持不符馬意的態度,就顯然也摻入了“不把馬英九放在眼內”的含義了。如今,王金平的保存黨籍官司又打贏了,王金平就將更是“理直氣壯了”。因為那個導致國民黨撤銷其黨籍處分的“關說風波”,歸根結底就是衝著他在審查《兩岸服貿協議》過程中採取“不合作”態度而來。而在整個“馬王政爭”過程中,不但是在輿論上,而且如今在司法上,都是王金平佔了上風,當然更不將馬英九放在眼內。

  這就引帶出第二個問題,就是如何處理學生佔領“立法院”議場的問題。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王金平的責任之一當然就是要維護“立法院”的秩序,因而面對非“立委”霸佔議場,癱瘓“立法院”的狀況,王金平就應當行使警察權,實行清場。實際上,昨日“立法院”秘書處就針對“立法院”內外的亂象而發出通告,各常設委員會休息一天;倘今日學生們仍未退出“立法院”,已經排定的幾個常設委員會的會議,也有可能開不成。明日是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法規的規定,是舉行院會的日子,如果不清場,院會也就開不成。

  但是,王金平已經表態,將不會動用警察權。不動用警察權等於是承認學生們“佔領”議場行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這將開壞一個頭,就是民主代議政制將會被民粹主義所破壞及取代。

  當然,以“立法院”駐院警察的警力,是不具備完成清場的能力的。實際上,昨日凌晨的再次清場,都因學生人數眾多而無法完成。反而是有三十八名駐院警察受傷。在此,有必要引開一筆,國際特赦組織聲稱,台灣當局倘是非不得已要實施清場,就必須符合比例主義。而現在學生無人受傷(至少是至今沒有這方面的報道),警察卻有三十八人受傷,其中中隊長鍾振強還因為被學生推擠,造成肺部嚴重阻塞,突然昏厥,而被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急救,這符合比例主義嗎?

  由於學生們“佔領”議場,已超逾了在“立法院”議事過程中的“立委”霸佔主席台的行為,並已發生毀壞公物的情況,再加上“立法院”駐院警察的警力也有限,因而動用警察權非是“立法院長”可以因應,而是“中央政府”主管警政行政事務的行政機關的責任了。也就是說,其機關就在距離“立法院”不到三百公尺的“警政署”,或許應當直接出警實施清場,以利明日“院會”能夠順利召開,對已被送進院會的《兩岸服貿協議》進行處理。或許,可能是連學生們也感覺到必須“見好就收”,在明日院會之前主動撤出“立法院”。不過,相信“警政署”無論如何也將會避免再次發生“二二八”或“六四”的慘劇。

  二十四年前的三月,數千大學生在中正紀念堂廣場進行“野百合花”學運,促成李登輝修改“憲法”,讓其“台獨”思維具有了部分“法理基礎”。今日又是一個三月,學生運動再起,也有一些已經蟄伏了的“台獨”勢力再次抬頭,將會引發甚麼樣的政治後果?還待認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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