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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勳指出,新航約由雙方官員進行協商與簽字,意涵上有重大突破。(中評社 蘇芳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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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2月30日電(記者 蘇芳禾)台灣“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29日表示,台港新航約的磋商已完成,經由台港主管民航運輸的官員直接達成協議,雙方即將在香港由“陸委會”新任香港事務局局長朱曦與港方代表正式簽署,新航約由雙方官員進行協商與簽字,意涵上有重大突破。
劉德勳指出,台港雙方曾在1996及2002年兩次簽署航約,效期均為5年,當時均皆由台港航空公司業者和公會代表簽署。
另外,考量業者實際經營上需要,這次台港航約的貨運量將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為了提升旅客往來台港的便捷性,未來除台北、高雄既有的台港定期航班外,台灣其他多個航點與香港間將可申請以定期航班方式管理的“特別包機”。
不過,劉德勳對於屆時協議簽署是否會有官員的“頭銜”,不願正面回應。根據了解,簽約儀式最快會在30日舉行,儀式不對外公開,香港方面的簽署代表是與朱曦對等的官員,只是更多細節必須要等簽署後才能對外說明。
“陸委會”表示,由於近3年來台港關係有明顯的改善,台灣駐港機構功能定位提升,港府也正式成立駐台代表機構,台港雙方在處理許多公權力相關事宜的實務上,已經由官員主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