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行法》的立法在美國外交學界存在爭議。不少專家指出,《台灣旅行法》與《國防授權法》中“美艦泊台”條款一樣,只是表達國會的意願(sense of congress)。即便真的通過成為法律,並非一定要行政當局派高官訪台或讓台灣領導人訪問華府,具體如何執行還取決於行政當局,其間有許多模糊性與彈性空間。還有專家指出,以前美方已經派內閣級別官員訪台,這個立法主要具有象徵意義,對台灣未必有什麼實質性助益,相反可能讓台灣處於更危險的境地。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2月7日通過此案時,中方即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向美方提出交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當時指出,上述議案有關條款儘管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如獲通過實施,將對中美關係及台海局勢造成嚴重干擾。
耿爽說:“一個中國原則是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我們敦促美方信守在台灣問題上向中方作出的承諾,停止審議有關議案,妥善處理涉台問題,維護兩國關係和台海局勢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