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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對台美各提“三不” 中評社記者 余東暉攝 |
格林對台灣提出的“三不”是:第一,不要有意外之舉,這意味著美台要持續對話,而不要做半夜打電話來告知明天就要實施某個行動之類的事情;第二,不要片面改變現狀;第三,不要“免費搭車”,台灣候選人要認識到足夠防務預算的重要性,並考慮如何開放牛肉市場,推進經濟整合等事情。
格林對美國提出的“三不”是:第一,不要在台灣選舉中選邊,不要再做像透過《金融時報》放話,給人以看起來在選邊的事情;第二,不要逼迫台灣候選人在政治上不現實的問題上採取立場,例如不要迫使蔡英文接受“九二共識”。第三,不要違背美國官方對台“六項保證”,不要與北京談台灣選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