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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污染應從公布真相開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2-28 12:07:39  


  關乎生命健康的環境安全信息,居然被鎖在一個叫“國家機密”的箱子裡,公眾是難以認同的。吾土吾民,生於斯,長於斯,聚家人於斯,亦必終老於斯,公眾有權知道這片土地上的真相。1月30日,北京律師董正偉向國家環保部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法和數據信息。但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這一信息。事實上,原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土資源部早在2006年就曾做過全國土壤污染調查,但污染數據至今沒有公開。

  其實,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明確,對於“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應該公開。政府環保部門進行調查後得到的土壤污染情況,當然是關乎公民“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應當予以公開。甚至2007年,當時的環保總局在自己公布的《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中,也明確“環境統計和環境調查信息”,應當向社會主動公開。

  同樣是環保部,其在2008年6月發布的《關於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中,一方面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按照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的統一部署,加強溝通協調,有效整合資源,強化質量管理,落實配套資金,確保調查的進度和質量”;另一方面,卻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的規定,做好數據、文件、資料、報告的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既然環保部承認“環境調查信息”應公開,又為何將調查結果藏諸密室,視為國家機密,“確保萬無一失”呢?污染情況的調查結果,算不算國家機密?按《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的原則,只有在洩露後,會造成“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信息,才可以作為國家機密,不能任意公開。而國家土壤污染調查信息,在向公眾公示之後,只會讓公眾認清目前嚴峻的環境形勢,有利於凝聚環保共識,出台有關產業升級、提高排放標準的政策,解決環境問題,國家安全、社會利益都不會遭到損害,怎麼能將其認定為“國家機密”呢?

  對此,人民日報在其官方微博發表評論稱:“是涉及秘密不便公開,還是擔心引起不滿不敢公開?非典疫情初期和PM2.5引發關注時,都曾是不能言說的秘密,說開了天也沒塌。遮掩只會讓人猜測:我們被騙了。”

  其實,無論環保部公布或不公布,污染都在那裡,只增不減。諱疾忌醫無助於解決污染問題,藏著掖著反而導致公眾的誤解。

  當然,我們可以理解環保部門的“壓力山大”。三十年來的經濟奇跡嚴重透支了中國的環境質量,目前正是環境問題的集中爆發期,環保部門自然首當其衝。最近,就有當地的一些地方民間人士懸賞幾十萬元,“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讓環保局長體會一下當地污染的嚴重程度。雖然,近年來政府的環保部門一再升級,從環保局到環保總局,再到環保部,但長期以來,環保部門還是缺乏強硬執法手段的“軟衙門”,很多污染項目是在畸形政績觀的指導下,按地方長官的意志違法上馬,地方環保部門也有頗多無奈。

  前一段時間,各地頻發的霧霾天氣,春節期間曝光的無良企業將污水向地下排放等環境問題,讓國人對於環保建立起這樣的理解:在可能的環境崩潰的災害面前,我們誰也不可能獨善其身;環保不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這提供了一個徹底解決環境問題的契機,環保部門應順勢而為,把真相還給公眾,讓我們共同擔當。解決環保問題首先應從真相開始、從互信開始,諱疾忌醫無助於解決污染問題。(時間:2月28日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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