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寧波海關16日發佈的統計數據顯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貨物貿易早期收穫計劃1月1日實施以來,1至2月寧波口岸進口原產於台灣的ECFA貨物15.86萬噸,貨值2.4億美元,稅收優惠額3861.80萬元,進口量佔同期大陸進口ECFA貨物總量的57.24%,位居大陸首位。
新華社報道,寧波海關有關負責人說,寧波作為重化工基地,對於化工原料需求巨大。ECFA貨物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實施以後,1月5日拿到原產地證的7712噸丙烯成為寧波口岸首票進口ECFA貨物。此後,化工品的進口量持續放大,陸續共有15.47萬噸享受協定稅率化工品自寧波口岸進口,其中對二甲苯9.8萬噸、丙烯4.86萬噸。
此外,在化工品持續大量進口的同時,寧波口岸1-2月ECFA協議項下,進口台灣受惠商品品種已從1月初單純的化工品,擴展為化工品、紡織品、機電產品等三大類36個八位稅號項下的商品。運輸方式也由江海運輸擴展至空運:2月18日一批“可互換工具”空運至寧波,成為寧波首票空運進口的ECFA貨物。據悉,1-2月,寧波口岸對台進出口貿易總值16.1億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2%,其中進口14.9億美元,同比增長32.5%。
針對大宗進口ECFA貨物日益增多的情況,寧波海關已採取多項措施保證享受協定稅率的大宗化工品通關順暢:召集企業進行政策宣講;允許進口大宗液體化工品的企業進行“提前報關”,即經海關批准,企業在取得提(運)單或載貨清單(艙單)數據後,在進出口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等已確定無誤的情況下,可以在進口貨物啟運後、抵港前或出口貨物運入海關監管場所前3日內,提前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此舉可以使企業在貨船到港之前完成審價、徵稅手續,減少船舶滯港時間,為企業減少通關成本,全力保障ECFA早收計劃在寧波口岸的順利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