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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添財談同窗陳水扁 感慨萬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1-13 00:29:22  


許添財認為,法律要多一點慈悲,得饒人處且饒人,但不是放水。(中評社 趙家麟攝)
 
  但許添財強調“40歲以後要向天負責”,是他的中心思想;40歲以後不有錯,有錯就不能被原諒,這是他的信念。

  政治獻金法出來,包括政黨在內,唯一沒有被罰款的,有設政治獻金捐款帳戶,沒有被罰款的,只有許添財。法律不是沒有是非,對政治人物而言,經常為了“防弊”,還是要接受“過之”的限制。

  許添財表示,法律人不要幸災樂禍、不要落井下石,不要打落水狗,得饒人處且饒人;人沒有完美的,有人犯錯的話,得饒人處且饒人,但不是放水。如果社會缺乏慈悲,太多的冤枉存在,誰是完全對的呢?

  許添財說,他本來也想當律師,但“這個同學”已經當了律師,他就不當了,但“這個同學”現在被關當中。

  他真的感慨很多,回想那時要填志願,“這個同學”填了法律系,他填經濟系。那個人說,很多可憐人請不起律師,所以要當律師;他說要讀經濟,雖然自己沒辦法賺,但可以幫忙所有人有機會賺錢。

  許添財說,其實,他回台當選“立委”,第一個質詢,就是提出“總統”、“副總統”、“財經部長”、財經“立委”,包括家屬在內,應該立法限制買賣股票,但沒有人要理會,這在美國是常識,台灣則不然;“當時,我的朋友如果聽我的話,今天台灣就不會有這麼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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