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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勳:兩岸經合會只協商,不能簽協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9-02 14:51:24  


劉德勳表示,兩岸經合會只負責ECFA後續的協商,並不能簽署協議。(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台北9月2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灣“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在“立法院”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生效後啟動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是為了完成後續協議而展開磋商,並且在海基會、海協會架構下的組織,它只負責ECFA後續的協商,並不能簽署協議。未來經合會完成4項協議的磋商,仍要透過海基會與海協會的架構簽署,並依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送交“立法院”審議,“國會”監督沒有打折扣。

  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昨出席第16屆魯台經貿洽談會時表示,大陸方面已經完成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生效的各項程序,只要台灣方面通過兩會(海基會與海協會)進行溝通,履行生效條款後,協議即可生效。他呼籲,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應盡快落實,好為雙方今後的經濟合作提供保障。

  對於王毅所說,北京已經完成ECFA相關準備程序,敦促兩岸儘快落實兩岸經合會的組成;劉德勳表示,從ECFA條文內涵來看,經合會是為了落實並完成後續協議而展開磋商的組織。

  劉德勳指出,依照ECFA第15條,本協議簽署之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一方,本協議自雙方收到對方通知後10日正式生效,目前依照現有的流程,進行相關的配套和法定過程。

  劉德勳表示,ECFA相關作業正由各部會進行配套處理,經兩岸換文並正式生效後,隨之啟動的經合會將就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等4項協議展開後續的協商工作。他強調,兩岸經合會完成4項協議的磋商,仍要透過海基會與海協會的架構簽署,並依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送交“立法院”審議,“國會”監督沒有打折扣。

  劉德勳說,等到ECFA正式生效後,經合會就有責任評估、監督ECFA執行的情形,成為兩岸就ECFA溝通意見和通報重要經貿信息的平台,但它只負責ECFA後續的協商,並不能簽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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