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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徐巧芯。(中評社 黃筱筠攝) |
徐巧芯唸出,是包含搶修軍用機場、報告敵軍情形、裝卸運輸軍品、對空監視敵機狀態等,學生適合這些勤務嗎?顧立雄指出,學生不會協助這些勤務,也沒有規範學生要從事這些勤務。是規範所有民防團隊以民防總隊為主,不是學生。
學生包含在裡面嗎?顧立雄也說,學生沒有包括在裡面,學生是守護校園安全,根據民防法再教育訓練中自救互救。
徐巧芯質疑,但是民防法沒有寫?顧立雄表示,你要討論的話因為有一個相關細則。全民防衛動員署長白捷隆也補充,民防法施行細則第3條說明,支援軍事勤務有8項,但是有一個子法規定民防團隊怎麼運作,編組訓練服勤法第43條提到,支援軍事團隊工作是民防總隊,是縣府工作人員。
徐巧芯追問那學生勤務施行細則在哪?白捷隆表示,學生防護法第8條服勤範圍有5點,協助民防團隊擔任空襲防護工作、協助政府機關宣導工作、協助醫院擔任救護工作、協助軍事警察管制單位協助工作、協助生產軍需物資生產工作,這5個看起來比較是勤務性工作。
徐巧芯說,學生需要在外面服勤,家長還是會擔心,學生要繼續維持勤務的理由是什麼?顧立雄則說,我們會跟“內政部”協調,有關民防法學生任務方面,學生主要任務應該要以自救互救為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