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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辯護律師陳永來離開法院前強調將依法提出抗告。(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7月11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桃園地院11日下午2點第三度召開羈押庭。歷經近4個小時的激烈攻防後,桃園地院在下午5時57分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鄭稍後將從桃園地院送往桃園地檢署,再從地院搭乘囚車前往桃園看守所報到。
桃園監獄稍早告知媒體,鄭文燦將搭警備車從文中路大門進入,由於近晚餐時間已為他準備便當,並安排三位案情單純被告與其同住。
根據桃園監獄的網上資料顯示,今晚的菜色包括滷棒腿、酥炸雞塊、炒時蔬和金針排骨湯,鄭文燦稍晚搭乘囚車前往看守所須先經過身體檢查。
鄭文燦的律師團之一陳永來離開法院前強調將依法提出抗告。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和肅貪組檢察官陳嘉義在庭訊結束後先步出法庭,臉上神情顯得輕鬆許多,對桃園地院的裁定結果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兩人面對大批媒體追問,仍不發一語快步離開地院回地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