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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質疑謝國樑涉及洗錢。(中評社 黃筱筠攝) |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踢爆謝國樑涉洗錢?從天而降的320萬美金”記者會,出席者有綠委羅致政、林靜儀、林楚茵、基隆市議員張顥瀚。
羅致政說,德信證券前董事長林冠百一筆錢流到謝國樑的金星國際,有掏空德信證券嫌疑,他們聲稱是還借貸,但是金星國際新台幣700萬資本額,為什麼有320萬美金可以借給林冠百?還款新台幣1億多,還有新台幣3百多萬利息給謝國樑個人,如果是借款為什麼要還給個人?金星國際公司並沒有其他股東,今年2月謝國樑也把公司轉到媽媽,其中有很多貓膩,可能涉及不法。
林靜儀說,德信掏空案起訴跟涉及相關的案件不評論,但是我們調查資料後發現,其中有幾個疑點,為什麼要用320萬美金計價,都是台灣公司為什麼要用美金。謝國樑在2012年以資本額500萬成立,後來報稅資本額也將近700萬元,2018年7月卻可以借給其他公司320萬美金,2018年9月各方金額進來大約1億113萬元,6年賺爆14倍。謝國樑當“立委”非常會賺錢,謝應該出來說明,6年之內這間公司賺了14倍可以證明嗎?
林楚茵說,過去選舉質疑過顏家帝國煉金術,現在謝國樑以資金700萬元的公司借款1億多,6年內賺了14倍。但是依照《公司法》規定謝國樑必須要讓金星爆賺35倍,因為《公司法》規定融資金額借貸不能超過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要賺到1億多,金星國際必須在3億以上資本額,才能借款320萬美金。
林楚茵表示,這筆錢如果是林冠百掏空一間公司來還款那是犯罪所得,300萬利息又進入謝國樑個人口袋,謝恐涉及五大罪狀,包括:收受犯罪所得、公司法、鉅額逃漏稅、洗錢防治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