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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大錢庇護港人遭反彈 台官方救援案急喊卡
http://www.CRNTT.com   2020-06-11 00:08:11


傳出台灣民意反對公帑安置來台接受庇護的香港人,人道救援相關方案急喊卡。移民署長邱豐光(左起)、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6月11日電(記者 倪鴻祥)蔡英文5月底指示“行政院”組織專案小組草擬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原規劃在今天“行政院會”提出、通過後立即實施。但10日傍晚傳出,日前曝光的方案將由政府砸大錢安置來台接受政治庇護的香港人,遭到民意反彈,且相關“國安”審查、就業、保險等問題也未深入討論,府院高層臨時喊卡,今天“行政院會”不會核定,陸委會也不會公布相關內容。

  原訂今日通過的“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是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所訂,針對申請政治庇護的港人,提供安置與照顧方案,包括對申請來台庇護,且無法在台自行租屋的港人提供集中安置所,由官方提供基本生活、心理諮詢、醫療保險等支持;獲准居留後,有就學、就業、職業訓練等輔導。

  “行政院”組織專案小組由“政務委員”羅秉成負責跨部會協調,陸委會草擬方案,包括經費來源與專屬辦公室等技術問題的規劃,但蔡英文和蘇貞昌10日中午進行例行會面時進行討論時,傳出高層對相關內容仍有疑慮。

  蔡英文提出“香港人道救援行動方案”時,曾表示以政府主導、陸委會協調跨部會、由政府公法人公私協力、並由政府編列專案預算等四原則來完善援助機制。

  各部會討論過程,傳有內部資料顯示,民意認同人道救援的需要,但不認同以公帑支應人道救援專案費用;同時港人來台的“國安”審查、就業、保險等問題也未深入討論,因此整個方案臨時喊卡。

  為完備法規,陸委會也一併研修“港澳條例實施細則”第25條及另訂執行作業規範,對個案安全與自由受到危害給予援助,並在獲准居留前,提供基本安置及照顧。

  由於行動方案今天不會通過、公布、實施,因此就沒有已申請政治庇護尚未通過審查的港人即可適用的問題,不過外界仍擔心,日後通過方案並立即執行,會出現大批港人來台申請政治庇護。

  現行港人來台申請庇護,台灣會請香港人權律師撰寫法律評估意見,協助確認身分,並評估其危險等級,再由台方人權律師接手。未來依規劃流程,台灣受理個案後,會先進行初步判定,“國安局”、“調查局”也納入安全防控任務,進行個案身分查核,避免中國大陸人士混入其中,藉機滲透。

  據指出,有關安置服務方面,將有“自覓住所”與“集中安置”兩種方式。其中,集中安置對象除無法自行租屋者,也包括社會關注個案,而且未來的港人集中安置處所,與移民署現行對非法移民的收容所有所區隔;在照顧服務上,將提供基本生活、心理諮詢、醫療保險等支持;獲准居留後,會有就學、就業、職業訓練等輔導。

  至於現行申請來台庇護的港人,是由香港當地募款援助,但捐款所剩不多,未來政府將編列預算給予慰問金、安置費、關懷金等,直到個案獲准居留為止,今年的預算會由陸委會以急難救助費用支應,不足部分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2021年再正式編入陸委會預算,經過初步試編預算,陸委會明年預算規模為今年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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