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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朝野協商公開過了頭? 柯建銘:兩黨講好就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27 01:06:51


“立法院”記錄朝野協商逐字稿。(取自“立法院”網站)
  中評社台北2月27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籍“立法院長”蘇嘉全26日在院會開始之前,邀集朝野黨團黨鞭到議場3樓進行協商,由於協商事由是國民黨黨團與親民黨團互換委員會,過去院長王金平不曾為此召集協商,被認為這是不是演過了頭?“立法院”傍晚也公佈協商全文,會中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則略帶抱怨說,這個我們沒有意見,坦白講,這種事情是他們兩黨的事情,他們兩位委員講好就好,“也不是什麼朝野協商不協商”。

  蘇嘉全在會中就緊接著說:現在的協商一定要錄影、錄音,而且要公開,現在照這個流程就是要這樣子,若不照這個來做,“我們還是會被外界質疑”。

  蘇嘉全在場也徵詢朝野黨鞭是否固定週三舉行朝野協商,柯建銘此時又說,“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原則上是星期三,但“立法院”從來沒有說在週三上午舉行朝野協商,有的很緊急,有的委員從昨天晚上就來了,或今天早上要從中南部趕上來。所以說這是原則上,但很難制度化。“你要制度化是無所謂”,但是有的民進黨委員要參加中常會,禮拜三也有委員會,一般的朝野協商日期是以大家方便為主,但原則上訂在週三是無所謂,原則上做不到的時候,則另外調整為其他時間,但到目前為止“立法院”沒有說固定在星期三進行朝野協商。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也說,他在“立法院”這麼久,大部分的協商都是,在星期五上午舉行,因為星期五要開院會,甲級動員也都是在星期五,所以,星期五上午也是一個很好的時間。

  有關委員間互換委員會須召開協商一事,蘇嘉全表示,以前如何處理他並不清楚,但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9、70、71條規定,黨團協商過程需錄影、錄音並進行文字記錄,同時在院長及各黨團代表簽名後向院會報告才算完成程序,最後將協商結論刊登公報,這是一定要有的程序。蘇表示,目前新“國會”剛開始,大家還不習慣,相信一段時間後大家就會習慣了。

  這次朝野協商選在議場三樓,過去雖然朝野黨鞭也在此協商過,但從來沒有公開過,因為首度在該會議室錄影錄音,也讓議場3樓內部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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