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洪秀柱主張,兩岸是平等的憲政治權關係,雙方應相互尊重,在兩岸和平發展期,彼此在制訂涉及對方的政策法令時,應多考慮對方人民的感受,避免傷害彼此情感與互信。洪秀柱認為,兩岸共同追求自由、民主的制度,才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正道。
六、 洪秀柱再次重申三大堅持如下:
第一、兩岸關係應符合“平等尊嚴”原則,大陸方面必須正視“中華民國”政府及“憲法”存在的事實;第二、兩岸關係應“恪遵憲法”,“中華民國”有其憲政體制,大陸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片面作為,其各項條款絕不適用於“中華民國”政府;第三、兩岸關係必須以“民意為本”,大陸通過涉及台灣的任何條款都須尊重台灣民意、顧及台灣民眾感情,兩岸關係才能穩定和平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