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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籲尊重兩岸分治事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9 01:14:40  


  中評社台北11月29日電(記者 王宗銘)台灣“陸委會”日前針對大陸新版護照地圖及圖片涵蓋台灣日月潭等,批評這是昧於事實、挑起爭議之作為,並且傷害兩岸近年來努力建立的互信基礎,及台灣2300人民的感情,遭外界抨擊“違憲”,“陸委會”28日做出回應說明。

  “陸委會”新聞稿表示,“九二共識”的精神就是“擱置爭議,務實協商”,這是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得以建立,並有效、穩定運作的基礎,也是兩岸在“擱置爭議,正視現實”的精神上,秉持“互不否認治權”的態度,務實解決兩岸經濟、社會交流互動之相關問題,並且已經展現出許多重要成果。“陸委會”持續呼籲各界尊重1992年香港會談之歷史事實,主張兩岸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協商,並且維護國家的主權與尊嚴。

  對於有論者指“兩岸對一個中國的主權範圍是沒爭議的”、“九二共識”中的一中是指無爭議的主權範圍,“陸委會”回應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政府在“九二共識”中主張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做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客觀存在是毋庸置疑的。依據“憲法”,在法理上並不承認大陸地區尚有一主權國家的存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均為“中華民國”主權所及。由於兩岸之間對“一中”主權意涵各有主張,為了務實互動與往來,雙方在20年前達成“九二共識”,擱置雙方對於主權的爭議,尊重彼此對“一個中國”涵義與認知的各自表述。兩岸之間目前仍處於相互不承認主權的狀態,因此我們必須擱置主權爭議,方能務實面對彼此及互動。

  對於“大陸的治權雖不及於台灣,但無礙其法理主權及於台灣”的說法,“陸委會”則說,兩岸於60多年前隔海分治,所以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授權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務實定位兩岸關係為“中華民國”的主權及於大陸地區,但事實上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這是兩岸分治的現狀。基於“中華民國”的“憲法”定位,政府正視治權不及於大陸的事實,而大陸治權不及於台灣則更是事實。在雙方共同認知的“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狀況下,當然也沒有所謂大陸法理主權及於台灣的問題。

  “陸委會”說,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應秉持互不否認並且尊重雙方統治權的事實,對於“治權”問題,大陸當局必須繼續“正視兩岸分治的現實”。況且護照為具有主權意涵的正式文件,並非一般觀光指南的旅遊景點介紹。自馬英九2008年上任以來,兩岸能簽署18項協議,便是建立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基礎之上,才能達成這樣的成果,雙方必須珍惜。

  “陸委會”說,過去4年多來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並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兩岸互動下,建構長期穩定、制度化的兩岸關係,以促進台海間的和平穩定發展。希望大陸方面能真正遵守“九二共識”中“擱置爭議、正視現實”的意義與精神,充分尊重兩岸分治的事實現狀,客觀務實面對“中華民國”,共同維護兩岸得來不易的互信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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