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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兩岸簽署協議 須符合對等尊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12 17:13:20  


吳敦義表示,第五次江陳會簽署ECFA是“合理的期待”,而不論是簽署ECFA或是MOU,必以對等、尊嚴為準則。(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11月12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下午視察“陸委會”時表示,不論是兩岸談判或是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或金融監理備忘錄(MOU),必以對等、尊嚴為準則。

  吳敦義下午在“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秘書長林中森及“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的陪同下,視察“陸委會”。吳敦義昨晚曾表示,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第五次會談時簽署ECFA是“合理的期待”,他今天下午做出說明。

  吳敦義表示,第四次陳江會把既定的4項議題談完、簽完協議之後,依照慣例,會有一個對談的時間,在那個時段會提出下一次、即第五次江陳會可能要談的議題,交換意見。

  他指出,大體像ECFA,就是兩岸相關部門已做過多次意見交換與磋商,已到可以在第四次會陳江會談完預定的四項議題後,談及下一回合是否談ECFA的階段,他認為兩岸都有這樣的共識,所以他認為第五次江陳會簽署ECFA是合理的期待。

  吳敦義也強調,對等、尊嚴是兩岸任何談判、簽署協議的準則,不論是簽署ECFA或是MOU,若是不符對等、尊嚴,就不會簽署。

  至於第四次“江陳會”確定討論的4項議題,包括漁業勞務 合作、農產品檢驗、兩岸標準與檢測合作及避免雙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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