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佈戒嚴令是深陷危機、不受歡迎的總統的無奈之舉——“一次瘋狂的最後努力”。曾是總統親密盟友的新改革黨領袖李俊錫 (Lee Jun-seok) 表示,就在尹錫悅宣佈戒嚴的幾個小時前,賄賂醜聞中的一名關鍵人物被起訴,這可能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尹錫悅的動機純粹是為了國內政治議程,他沒有憲法理由宣佈戒嚴令。韓國憲法第77 條授權總統在“戰爭、武裝衝突或類似國家緊急狀態”時宣佈戒嚴令,以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尹錫悅在電視演講中提出的理由——彈劾其內閣成員的動議或削減預算的企圖——都不構成類似戰爭的國家緊急狀態。首爾國立大學法學院教授Han In-sup寫道:“就尹錫悅的情況而言,不可能符合戒嚴令的要求。”
尹錫悅的命令也充滿了違反憲法的程式。在尹錫悅發表電視演講後一小時內,戒嚴司令官朴安洙(Park An-soo)發佈公告,禁止所有政治活動,包括國民議會的活動。這是一項史無前例的法令。在國家歷史上,從來沒有在戒嚴令下發佈過禁止國會行使立法權的公告。當國會議員衝到國會要求撤銷尹錫悅的命令時,員警阻止他們進入大樓,戒嚴軍則衝進議院阻止他們投票。國家情報局副局長洪章元(Hong Jang-won)表示,尹錫悅命令他與國防反情報司令部合作,以“反國家力量”的罪名逮捕並拘留包括李在明和韓東勳在內的知名政治人物。
尹錫悅為了阻止或顛覆立法機關的緊急投票所做的種種努力,都超越了憲法賦予其總統權力的範圍。在國家緊急狀態下,第77條授權總統限制行政和司法機關的權力,但不包括立法機關。“憲法不允許總統對立法機關採取任何措施,”韓國外國語大學法學教授Jeon Hak-seon表示,戒嚴令賦予總統在緊急情況下的重大權力,但也指定立法機關作為這些權力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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