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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宣言發布現場(新聞中心圖片) |
2.韓朝將共同努力,緩和半島軍事緊張,消除戰爭風險。
①韓朝決定,在地面、海上、空中等一切空間,全面停止引發軍事緊張和衝突的一切敵對行為。自5月1日起,在軍事分界線一帶停止包括擴音喊話、散布傳單在內的一切敵對行為,撤走其工具,並將非軍事區打造成和平地帶。
②韓朝決定,將西部海域北方界線一帶打造成和平水域,防止突發性軍事衝突,確保漁業生產安全。
③韓朝將採取多種軍事保障對策,促進互相合作交流、往來接觸。為了及時迅速討論並妥善處理雙方之間的軍事問題,韓朝將經常舉行防長會談等軍事部門會談,先於5月舉行將軍級軍事會談。
3.韓朝將為在半島構建牢固的永久性和平機制積極合作,終結半島目前不正常的停戰狀態並建立牢固的和平機制是刻不容緩的歷史使命。
①韓朝再次確認不向對方動用任何形式武力的互不侵犯協議,並將嚴格遵守該協議。
②韓朝決定,在消除軍事緊張建立軍事互信後,分階段裁軍。
③韓朝決定,在《停戰協定》簽署65周年的今年宣布結束戰爭狀態,推進停和機制轉換,為建立牢固的永久性和平機制,努力促成韓朝美三方會談或韓朝美中四方會談。
④韓朝確認通過完全棄核實現半島無核化的共同目標。韓朝一致認為,朝方主動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對半島無核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今後將各自盡責發揮應有作用。韓朝決定,為了贏得國際社會對半島無核化的支持與合作積極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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