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岳指出,在“澳門模式”當中,大陸方面堅持,包括台灣的海基會和“陸委會”以及大陸的海協會和台辦系統,基本上不上談判桌,雖然官員可以上談判桌,但不能以正式的官銜名義,只能以“顧問”的身分上桌。
張五岳強調,“澳門模式”只能談單一議題,在2008年之前,談判事務比較單純,而且談判事務當中,涉及公權力的問題,如何透過協商產生共識,各自執行,不涉及協議的履行,或送“立法院”審議或備查的問題,但是從現在來看兩岸關係發展,“澳門模式”比較難以因應當前兩岸複雜需求。
張五岳舉例,兩岸最近在談的經合會問題,首席代表由海基與海協會召集;兩岸簽署MOU,也是台灣的“金管會“與大陸的銀監會彼此之間的問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也是由兩岸相關官員直接商談司法互助與司法合作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