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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力挺友達 支持中科開發案抗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04 12:24:18  


吳敦義表示,如果“國科會”審慎考慮,要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抗告,“行政院”基本上支持。(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8月4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灣中部科學園區三期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工,就連施工中的友達光電建廠和已經開始生產的旭能光電第一期工廠都必須停工,引發“行政院”的不滿。院長吳敦義今天公開質疑,廠商當初信賴國家政策,也已經投資好幾年,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能讓廠商無所適從,遭受停工的損失,如果“國科會”審慎考慮,要向“最高行政法”院提估抗告,“行政院基本上是支持”。

  吳敦義今天引述友達光電董事長李焜耀所說,“到底有幾個政府”?經過政府環評,廠商都已經進駐好幾年開始生產,現在突然說不准生產,法律上的依據如何,情理上要如何判斷,請“國科會”、“環保署”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釐清,如果沒有轉圜餘地,會遵照法律規定。

  吳敦義解釋,中科分成三期和四期,四期的部分很單純,已經開始進行規劃,可能會減少幾公頃的徵收面積,另外三科部分,2006年核定,2007年居民提出陳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08年3月之前已經裁定,“環保署長”沈世宏是在2008年5月上任,中科三期過去在環評只有進行書面評估,沒有實地評估,是其敗訴的主要原因。

  吳敦義說,中科三期一直沒有被下令停工,有一、兩家公司已經設立,其中有一家(友達光電)還沒有投入生產,旭能光電已經開始生產營運,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會由“環保署”與“國科會”進行審慎考慮。

  吳敦義透露,如果經過“國科會”審慎考慮,要向“最高行政法”院提估抗告,“我們基本上是支持”,雖然尊重法官、尊重行政法院裁定是必要的,但“廠商也不是昨天或年初才投資,已經投資好幾年才會生產”。

  他強調,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不能讓廠商無所適從,遭受停工的損失,希望“環保署”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和國科進行審慎溝通,看法院裁示是否依法有據,如果依法有據,抗告又無法阻撓或停止執行,“再看執行的範疇有多嚴、多寬,依照法律明文辦理”。

  吳敦義抱怨,過去從未有過行政法院對環評做出類似判決,“那以後醫療是否也要行政法院裁定開刀不能切這麼深,縫不能縫60針,只能縫40針,牽涉到極為深入、專業的部分,中間還有空間可以審慎研究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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