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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審議ECFA沒綠支持 就兜著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7-02 10:16:44  


  中評社台北7月2日電/馬英九昨天為ECFA召開記者會,強調ECFA在法律上非條約,但可以比照,“國會”審查可以否決,但不能逐條討論修正,否則不符合國際慣例。馬反問“非常有談判經驗”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民進黨執政八年簽了四個自由貿易協定,“立法院”可不可以修正? 

  不過,王金平昨天在外貿協會年慶致詞時,當著蕭萬長的面脫稿演出,強調ECFA不是條約,即使國民黨占多數,但不是多數黨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下午馬英九重申立場,王又撂話,“ECFA(的審議方式)沒有得到在野黨支持,就兜著走!” 

  中國時報報道,王金平說,目前“立法院”“山雨欲來風滿樓”,已充滿一片肅殺氣氛,如何整合大家意見,順利通過ECFA才是當務之急。

  “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表示,條約是“國家對國家”所簽之協定,因此依“我國憲法”,ECFA不是條約;但其性質、樣貌與狀況又“長得像條約”,“立法院”在審議ECFA時有權否決,但不能修改。

  但對於ECFA在“國家”制度上的定位,馬英九坦承“目前大家都在探討當中”,他以大法官第三二九號解釋指ECFA非條約,因為並非兩個“國家”的國際書面協定,又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六十三條解釋,沒說不能比照條約處理。馬認為,ECFA的型態內容像條約,但大家不必在名稱上爭論。

  馬英九強調,ECFA與美牛案不同,在於美牛案是台灣立法,但議定書沒有被毀棄,法律案是國家的國內事務,條約則涉及兩國。他強調,我們無法承認大陸是一個國家,但“大陸地區有執政當局與我們進行相關互動”,這一點無法否認。他也認為ECFA“確實史無前例,大家都在摸索,希望找出符合“國家”利益與人民期待的審查方式。

  對ECFA協商結果,馬認為“可以接受”,守住未開放大陸農產品與勞工的底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石化業列入早收項目較少,工具機也沒有完全滿足台灣原來的期待,不足的部分,在ECFA生效六個月內,可以再啟協商,透過此途徑彌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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