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20日電/雲林地檢署十九日查獲雲林“立委”補選第一樁賄選案,斗南鎮代會主席蔡東富、阿丹里長曾明瑞與斗南鎮農會監事薛維甲等人,涉嫌以每票一千元替國民黨籍候選人張艮輝向十五位鄰長賄選,有十二人坦承賣票。曾明瑞供詞反覆遭聲押獲准,蔡東富、薛維甲事證不足釋回。
中國時報報導,張艮輝西螺競選總部總幹事龔興生原先表示是“催票工錢”,後又指稱是無黨籍候選人張輝元兒子“張碩文栽贓陷害”。張碩文對此表示,要告龔誹謗及違反選罷法。
民進黨候選人劉建國則發簡訊譴責賄選,民進黨中央文宣部主任趙天麟肯定檢調之餘,也擔憂此案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大規模的賄選沒被查出。
雲林第二選區“立委”補選賄聲賄影,檢調接獲檢舉指稱蔡東富、薛維甲等人涉及替張艮輝買票。檢察官李文潔昨日指揮縣調查站、縣警局刑警大隊與轄內六分局五十多名警力,大清早便分十八路前往蔡東富、薛維甲、曾明瑞等人住家搜索,雖沒有搜到選舉名冊與現金,但帶回蔡東富、曾明瑞、薛維甲與黃、歐姓等十五位鄰長偵訊。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蔣得龍指出,經檢察官複訊,有十二位鄰長坦承收了一千元,而且承認是買票錢。賣票的選民供稱,錢是曾明瑞發的,要求他們把票投給張艮輝。
蔣得龍表示,民眾檢舉薛維甲也涉嫌以每票一千元替張艮輝向阿丹里多位鄰長賄選。不過,薛維甲否認,被指控的蔡東富也強調沒有替人買票,也沒有拿錢給任何人指使賄選行為;薛、蔡兩人都因查無實證被釋回。
曾明瑞坦承向鄰長買票,但供稱是自發性的行為,沒有受人指使或委託。
但是檢方不相信里長竟能拿出那麼多錢為人賄選,對他的說詞存疑,認為有串證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獲准。
蔣得龍說,雲林地檢署積極反賄已有效果,此次賄選不若以往猖獗,可是仍有人以身試法,將循線繼續往上追查,希望能有所突破。
涉嫌收賄的鄰長經檢察官曉以大義後,有十人將一千元賄款繳回,檢察官將依選罷法諭知緩起訴。
張艮輝西螺競選總部總幹事龔興生得知後,第一時間趕往雲林地檢署關心,見到媒體強調這是誤會一場。他說,那一千元是用來雇請鄰里長催票的工錢、便當錢與保險費,不是買票。
“什麼時代了,怎麼可能買票,如果要買票,根本不必找張艮輝出來選啊!”龔興生大喊冤枉說,張艮輝本人完全不知道賄選一事。
不過,下午龔興生以總部名義發言,改口說是張碩文栽贓陷害的。他並與蔡東富助理沈世華開記者會,指沈在中午十二點四十分許,目擊張碩文的連襟宋健維開著白色豐田轎車把獲釋的兩位鄰長,其中一位叫張躬旦接走,因此百分百相信栽贓行為是張碩文主導的。
張輝元總部立刻回擊,張碩文邀來宋健維說明。宋健維說,他載走的是簡英露與宋福財兩位鄰長,根本沒有張躬旦這個人,而他只是受託當義務司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