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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慶林建議兩岸協商簽訂文化教育交流協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11 15:42:53  


賈慶林建議,雙方應該協商簽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建立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機制。(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長沙7月11日電(記者 康子仁)為期兩天的第五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今天在長沙開幕,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共同出席開幕式,賈慶林具體建議,雙方應該協商簽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建立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機制,商討交流合作的重大問題,協調兩岸雙方之間的相關政策,實現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制度化、規範化和長期化。

  賈慶林致詞時提及,希望加強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增添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蓬勃活力。中華民族歷來有興學重教的傳統。兩岸教育各具特色,互有所長。改革開放以來,大陸確立了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實現了教育事業跨越式發展,基本形成了現代化的教育體系。

  賈慶林認為,台灣教育體系完整,教育普及率高,對教育改革做了很多探索。在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軌道的時期,兩岸學校、教師、學生以及家長對加強兩岸教育交流合作提出了更強烈的呼聲、更高的要求。兩岸要發揮各自優勢,努力實現教育資源相互開放、相互共享,為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創造條件、拓寬道路。 
  
  兩岸各類學校要積極深入開展交流合作,構建多種交流合作平台,教育大計,教師為先。“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兩岸教師既要嚴謹篤學、為人師表,更要志存高遠、傳揚民族精神,為兩岸關係發展提供不竭的人力和智力資源,為中華民族的未來培養優秀人才。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來,有著蓬勃向上的生命活力和無窮的創造力。兩岸年輕人應早接觸、多交往,加深了解,增進友誼,攜手共進,為創造中華民族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奮鬥。 
  
  賈慶林建議,未來應該協商簽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建立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機制。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建立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機制,是推動兩岸關係不斷向前發展的客觀需要。建立這樣的機制,要考慮到兩岸的實際情況,立足於兩岸現實,既要適合台灣,又要適合大陸;既要面向兩岸同胞、面向中華民族未來,又要面向世界。

  賈慶林認為,建立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機制,主要是訂立制度規範和搭建穩固平台,商討交流合作的重大問題,協調兩岸雙方之間的相關政策,以利於發揮各自優勢、整合各種資源、實現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制度化、規範化和長期化。 

  賈慶林說,建立這樣的機制,需要確立正確、長遠的發展目標,規劃切實可行的推進步驟。當前,兩岸雙方可以組織人員先就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進行研究和規劃,就其具體內容、形式、步驟等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

  賈慶林強調,如時機成熟,可將商簽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納入協商議題。他相信,兩岸中國人有智慧、有能力探討出並建立起惠及兩岸同胞的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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