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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能否選“立委”仍有變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01 20:00:37  


  中評社台北9月1日電/因偽證案被判刑3個月定讞的陳致中今天宣布不缺席“立委”選舉。如果陳致中要參選,勢必要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才趕得上“立委”選舉登記,但還是有變數。

  陳致中因扁家偽證案遭判刑定讞並解除高雄市議員職務,因符合易服社會勞動條件,可依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不用入監執行,加上陳致中設籍在高雄市,台北地檢署發函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

  陳致中今天舉行記者會,宣布明年高雄市第9選區(前鎮、小港)的“立法委員”選舉,他絕不缺席;對於媒體詢問是否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及是否趕得上“立委”登記,他表示“依法辦理”,正與律師研議解套方法,至於他妻子黃睿靚的戶口仍設在鼓山區。

  中央社報道,“內政部”民政司官員表示,陳致中必須在11月25日“立委”參選登記截止前,將刑期執行完畢,才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的候選人登記資格。

  高雄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黃彩秀說,易服社會勞動是替代刑罰,並以不影響受刑人工作及家庭為原則,如果陳致中聲請易服社勞,會依據機構需求的容額量,並且配合他的專長及意願進行整體考量及辦理執行。

  依照刑法及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以6小時折算1日,但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

  執行科人員估算,陳致中被判刑3個月,90天刑期必須易服社會勞動540個小時,目前距11月25日的“立委”選舉登記截止日還有約86天,若易服社會勞動且每天拉長勞動時數,確有可能趕得上登記截止日,但實際上仍要視聲請進度、是否核准,以及執行過程等,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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