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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告名嘴首例 台北地院昨開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8-22 09:11:30  


  中評社台北8月22日電/台灣“檢察總長”陳聰明不滿TVBS《2100全民開講》主持人李濤、“立委”邱毅,多次在節目上不實爆料,因此控告兩人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昨首度開庭,李、邱兩人否認誹謗 ,指陳聰明違法濫權、恫嚇媒體,邱還反控陳聰明拿特偵組製作的“電子媒體重大輿情紀錄表”當證據,是公器私用。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此案創下“檢察總長”控告“立委”、名嘴首例,但陳聰明昨未出庭,僅委託律師出庭表示,不滿邱毅指他包庇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返台作證,還縱放扁家好友黃芳彥,並找建商蔡竹雄募款,甚至說他到有女模陪侍的鋼琴酒吧;而李濤則是在節目中誹謗他受制於財團,“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李濤當庭反駁:“陳聰明掌管上千位檢察官,若有濫權會損害‘國家’利益,節目對他質疑,但也提供當事人澄清專線,製作人也向陳查證,只要回應都會平衡報導。況且,這件事可受公評,很遺憾陳以近乎威脅方式控告媒體,很荒唐。”

  邱毅則氣憤地說,陳聰明拿特偵組檢察事務官監看節目的紀錄表當證據,是公器私用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他下周將向“法務部長”王清峰檢舉,並請“監察院”調查。

  對此,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說:“電視節目是公開播放,無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至於是否公器私用?要視公務員是否因執行公務取得的證據而定,若監看、側錄電視節目是檢察事務官應該做的,當然沒問題,若是陳為官司指示製作,就不應該。”

  陳聰明昨不回應此事,委任律師周威良說,陳提出的節目監看譯文,主要是“最高檢”用來“蒐集資料、了解民情”。特偵組也說,公務機關都會記錄媒體報導等重大輿情,特偵組是找檢察事務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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