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24日電/特偵組偵辦二次金改及洗錢案,今天傳喚扁妻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及媳婦黃睿靚說明。吳淑珍強調,交由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保管的新台幣2.2億元,來源並無不法。
特偵組自去年8月間偵辦扁家洗錢案以來,前5次均到寶徠花園廣場就訊吳淑珍,下午首度傳喚她到案;不過,由於特偵組並沒有無障礙設施,偵訊地點改在“最高檢察署”進行。
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下午在律師陳國華、葉大慧的陪同下到“最高檢察署”應訊;台大醫院也派出救護車至現場待命,以便隨時處理吳淑珍的身體狀況。
由於檢察官所詢問的案件包括企業匯款、二次金改、洗錢等案情,吳淑珍在案件中的身分包括被告及證人;陳致中及黃睿靚則均以被告身分應訊,說明洗錢案的細節。
特偵組查出,吳淑珍曾指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處理2億8000萬元資產,除了原來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6000萬元款項外,另有2億2000萬元的來源不明,這筆錢隨後在民國96年間交由鄭深池保管。
另外,吳淑珍涉嫌在元大金及開發金爭奪復華金經營權期間,收受元大馬家與中信辜家款項。檢察官也要求吳淑珍對此提出說明。
辦案人員表示,吳淑珍在偵訊時辯稱,她在陳水扁任內,的確收受過部分企業的政治獻金,來源並無不法;她表示,交由黃芳彥及鄭深池保管的款項,除了政治獻金外,還包括陳水扁擔任律師時的收入,並非不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