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26日電/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被控涉及南港案,“最高法院”今天依圖利罪判處9年徒刑確定。負責吳淑珍執行案件的台北地檢署指出,根據近期訪視,吳淑珍身體狀況和過去差不多,不適合發監。
吳淑珍先前因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等案被判刑17年6月確定;偽證案則被判刑9月定讞;台灣高等法院今年1月間裁定,吳淑珍4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
中央社報道,吳淑珍今天又因南港展覽館案被“最高法院”判處9年徒刑確定,未來仍將由北檢負責執行業務。
不過,吳淑珍因身體因素,去年經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評估認為不適合發監而被拒收,由高雄地檢署責付家屬帶回,北檢並囑託雄檢代為定期訪視,了解吳淑珍的身體狀況。
北檢下午表示,根據近期訪視結果,吳淑珍身體狀況和先前沒有太大改變,不適合執行發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