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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文件下周三拆封 扁可望親赴特偵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9-28 13:20:38  


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中評社資料照片)
  中評社台北9月28日電(記者 鄒麗泳)台灣特偵組今天上午要求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到特偵組會商“扣押疑似內裝公文之密封紙箱計58箱”啟封程序,陳淞山轉述陳水扁的要求,必須有律師陪同及媒體公開見證“親自到場”才能拆封文件。最快下周三上午,58箱疑似機密文件將進行拆箱,一天開封5箱,須12天作業時間,隨後展開檢視文件內容。陳水扁下周三可能親自到特偵組拆封文件。

  陳淞山接受中評社訪問時表示,經過與特偵組溝通後,特偵組同意由扁親自到場拆封屬於他的文件資料,本來周四(30日)就要展開;不過,陳淞山強調,下周一他到台北看守所請示扁對相關程序有無意見,陳水扁若同意,下周三上午到特偵組進行拆箱。

  陳淞山今天上午在20多位挺扁群眾陪同下,到特偵組會商58箱疑秘密文件外流案,由於該案是“總統府”主動控告陳水扁,府方也派人參加,但並未受訪。

  另外,依法院組織法63條之1規定,特偵組職權主要偵辦,涉及“總統”之貪瀆案件;妨害選舉之案件;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案件,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扁辦認為特偵組對新舊扁辦搜索、扣押之程序係濫權違法之政治迫害行為,違反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規定,特偵組應依法把全部扣押物歸還扁辦,並對全台民眾道歉還陳水扁公道。

  扁辦強調,查扣扁辦疑似秘密公文,是以扁涉及“侵占公文案”執行司法程序,不是有關“總統”貪瀆或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及危害社會秩序之相關案件,特偵組顯然違反法院組織法的法定職掌,“包山包海”進行非法搜索、扣押程序,嚴重侵犯了陳水扁的司法人權。

  特偵組針對扁辦的指控回應,該案未來可能轉移給地檢署偵辦,特偵暫時保管證據,不會影響證據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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