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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被判8個月 綠委聲援李文忠檢舉法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25 11:51:55  


李文忠(左二)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將檢舉重判他的法官張傳栗。(中評社 黃筱筠攝)
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低調出席記者會聲援李文忠。(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8月25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前“立委”李文忠今天在“立委”潘孟安、蔡煌瑯、簡肇棟、前“立委”賴勁麟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李文忠說,因他揭露法官張傳栗涉嫌縱放屏東縣前縣長伍澤元,因此在他的案件中,涉嫌公報私仇。會後他將到“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黃世銘遞交檢舉信。

  李文忠因為在“立委”選舉時陳述對手國民黨籍“立委”盧嘉辰賄選,遭法官重判8個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必須入監服刑,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全力聲援,日前已召開過一場記者會,今天是第二次召開記者會。

  李文忠表示,由於此案法官與李文忠檢舉涉嫌縱放伍澤元案的法官都是張傳栗,他質疑,張傳栗因為伍澤元案對他公報私仇。

  李文忠表示,對於他的案子有太多疑點,張傳栗本人原就應該迴避,但卻沒迴避。二審時,他要求傳訊競選對手盧嘉辰買票的證人,但是法官不傳,最後還重判。“買票的沒事,講買票的有事”,將請“檢察總長”調查這樣的法官,才能有效整頓司法。

  簡肇棟表示,為保障言論自由,大法官會議509號解釋明確規範誹謗罪,特別解釋說只要行為人能夠提出證據,證明所說的話,不是子虛烏有,就不能判定為誹謗罪。李文忠有提出某人可以證明,但張傳栗沒有審理當事人提出的證據。

  不過,李文忠說,他目前要到“最高檢察署”檢舉張傳栗,至於提出非常上訴,還需要一段時間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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