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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痛經歷 高嘉瑜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
http://www.CRNTT.com   2021-12-13 12:43:59


綠委高嘉瑜。(中評社 黃筱筠攝)
綠委高嘉瑜。(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13日電(記者 黃筱筠)日前遭到男友林秉樞施暴,以性愛照恐嚇威脅的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天召開“性別暴力零容忍! 誰作被害人後盾?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即時下架性影音保護被害人”記者會表示,鑒於韓國N號房、網紅小玉Deepfake“換臉”事件,到施暴案,性私密影像等,她身為“雙重受害者”,感受非常深,有許多女性相關受害者像她一樣以照片散布為威脅理由,認為法令補正很重要,平台下架義務和相關罰則都要修補,避免下一個被害人的出現。

  記者會出席的NCC專門委員閻立泰表示,目前處理性私密影片、照片以兒少法處理,成人部分法律為授權協同業者下架這部份還有缺陷,現在也正在想把漏洞補足,除了平台論責機制以及遇到該如何快速處理,委員提出修法方向也是我們思考方向,會針對雲端或是境外處理等罰則,都有交辦到各單位研議,希望這個月底之前能有一個方案提出。

  高嘉瑜表示,除了先前提出的《刑法》修正草案之外,持續推動立法,先前新增刑法第315之4條對“色情報復”的處罰,而本次針對《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提出修法。

  她表示,成人合意拍攝性私密影像後,但最後反遭威脅、上傳的問題層出不窮,如何下架私密照成關鍵難題,現行法制針對性私密影像仍有缺口,在私密影像刪除的部分,現行僅針對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罪,未考量私密影像特殊性;在私密影像下架的部分,關於平台業者在色情守則自律規範禁止,並無相對法律與罰則;在被害人保護的部分,現行性侵害防治未包含虛擬性暴力,被害人保護、心理諮商等相關法規未整合。

  她指出,針對上述提及的缺口,在本次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法有提出相關對策,以解決現行法制不足的地方。對於親密影片的散佈對於女性傷害非常大,親密影片雖是在同意下拍攝,但是網路平台等散佈該有什麼罰則,以及強制對於性私密影片之刪除、網路業者下架義務等,才能強化被害人保護。

  本次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的重點,第一,為了增加性隱私的保護,一併修改法典名稱,從“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改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下稱本法);第二,將先前刑法提案的第315之4條(色情報復)及第315之5條(深偽色情)納入本法規範;第三,增訂本法第12之1條的性影音下架義務,以及本法第13之1條第1項違反下架義務的處罰規定;第四,為了加強被害人的實體及程序保護。

  江永昌表示,根據“衛福部”統計的件數,過去10年同居關係的家暴通報增加近三倍,然而可推測有許多女性因擔心尊嚴受到傷害打擊而成為親密關係暴力黑數。他全力支持修法、加重罰則,而且政府必須正視家暴,並解決受害者認為沒有管道、求助無門的重大屏障,擬定相關政策、防患於未然,建立受害人有完整的報案保護及協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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