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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解除入境隔離大鬆綁 要符3條件
http://www.CRNTT.com   2021-03-10 10:29:08


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中評社台北3月10日電/有鑑於近期有許多早已在海外感染的個案回台,疫情指揮中心的專家諮詢小組昨天決議,曾確診者未來入境,若持有2次PCR檢驗陰性證明,不鼓勵再做採檢,直接進入居家檢疫14天;另入境及自費篩檢者,2次PCR採檢Ct值大於34、無症狀及抗體檢驗結果為陽性,即可被認定為無傳染力提前解除隔離,全面放寬確診認定標準。疫情指揮中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此會議記錄仍在程序流程,上路時間未定。

  綜合台媒報道,台灣昨又新增一例案978的境外移入個案,該案是一名自宏都拉斯返台的30多歲女性,PCR檢驗Ct值高達34,血清抗體IgM陰性,但IgG為陽性,研判已在海外感染有段時日。

  案978是在去年5月至宏都拉斯工作,今年1月開始就有鼻塞症狀,1月6日曾在當地確診新冠肺炎,於住處隔離至2月19日,期間做過4次採檢,但結果都為陰性。案978於2月21日返台,住進防疫旅館,3月8日檢疫期滿因應工作需求自費採檢,再度確診。

  疫情指揮中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指揮中心專家已經開過會討論,針對在海外如果已經確診且經核酸檢驗2次陰性以上者,若入境台灣,盡量鼓勵不要檢驗。如果不幸採檢又驗出陽性,還是會列為確診個案、送到醫院隔離,密切接觸者也還是會居家隔離。

  莊人祥強調,後續會進行再次採檢以評估個案感染情形及傳染力,看是否能提早解除隔離。包含以下條件,必須個案沒有症狀,且血清抗體陽性,第一次採檢的核酸檢驗Ct值在34以上,後續再一次採檢是陰性或Ct值大於等於34,符合條件即可認定沒有傳染力,可解除隔離,其密切接觸者也可同時解除居家隔離。

  至於越南昨日發現1名台灣移入個案,對台灣再輸出確診個案,莊人祥對此說明,該個案出境台灣、入境越南的時候,PCR檢測都是陰性,經調查個案在台灣有2名同住家人,也有和親友餐敘,接下來會列為接觸者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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