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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蘇貞昌再胡鬧不利ECFA延續效期
http://www.CRNTT.com   2020-04-01 09:24:09


  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這段時間以來,整個台灣社會尤其是政媒兩界,都被新冠肺炎疫情及民進黨派系鬥爭的新聞所淹沒,而忽略了另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將於今年十月到期的“ECFA”是否會中止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卻是財經界及相關企業高度敏感的議題並引發其高度重視。

  引發此問題,是三月二十五日,“國安局長”邱國正前往“立法院”備詢,回答“立委”的諮詢時表示,他認為大陸有可能會中止《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也證實此項憂慮。前日,陳明通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被問到“大陸會不會在疫情之後威脅停止“ECFA”以窒息台灣經濟?”時透露,陸委會曾在“國安會報”中預判,大陸可能以停止“ECFA”窒息台灣經濟。陳明通還表示,之前兩岸在談判早收清單,雙方都願意繼續維持,其後“兩岸服貿協議”、“兩岸貨貿協議”沒有談妥,他希望“早收清單”的部分,“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不希望對岸停掉“ECFA”。“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也表示“我們希望不要這樣,這樣做對雙方不好,不要被政治影響”。

  但有經濟學者指出,“ECFA”是“過渡性”的協議,就像一本書的目錄,依據目錄展開的具體內容,才是自由貿易區的實質內容。因此,才有按照“ECFA”所開列的各項議題,進行後續的協商並簽署協議,如“兩岸服貿協議”、“兩岸貨貿協議”等,並成立經濟合作委員會予以跟進及協調,才算是完備。實際上,依照“WTO”的規範,框架性的自貿區協議的效期只有十年,締約各方必須在此期限內,完成正式的協議內容,尤其是“服貿”、“貨貿”等主要協議的簽署,否則就被視為不需要這個框架性的協議,等於自動失效。除非是締約各方都提出合理的理由提出延長的要求。因此,到今年十月“ECFA”到期時,即使是大陸方面沒有主動提出中止,但也已幾乎等於是一張廢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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