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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林為洲。(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11日電/太陽能廠商新日光、昇陽及昱晶等三家公司上月底傳出將合併籌組太陽能大聯盟的消息,同時“國發基金”也正在執行相關審核程序,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舉行記者會,質疑“國發基金”明年第3季擬投資45-50億元到新日光、昱晶、昇陽科三家廠商整併後的公司,投資太陽能產業,但該3廠商去年虧損共90億元,且還違反員工權益資遣員工。林為洲質疑,“國發基金”投資應該要完整查證,不要成為下一個慶富案。
對“立委”的質疑,“國發會”表示,新日光、昇陽及昱晶三家公司擬籌組太陽能大聯盟,並由新日光公司申請參與投資,“國發基金”正依投資作業程序辦理中;此案尚在審議,“國發基金”除將評估三家公司合併可行性與未來發展性外,也會嚴審其轉虧為盈可能性與勞資關係和諧性,並注意後續發展。
林為洲說,去年新日光虧損金額高達63.1億元,昱晶虧損22.54億元,昇陽科虧損4.81億元,3家太陽能廠去年虧損金額多達90.45億元,“國發基金”憑什麼認為三家廠商合併後可以轉虧為盈?
林為洲質疑,根據“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投資作業要點”規定,要申請基金需要經過政策評估、內部審議、創新轉型基金投資評估審議會議,以及管理會審議。目前已經通過政策評估,主因在於政府欲強力發展太陽能光電,而在內部審議的部分包還法務、稅務、財務等評估方式,其中的“法務評估”就包含“員工權益相關事項”。
林為洲表示,昇陽科宣稱10月時廠房失火,昇陽科事後以廠區停工、營運虧損等理由,資遣83名員工,其中53人不滿權益受損,進行三次勞資協議皆破局,進行合法罷工,這些事實一再顯示昇陽科資遣員工合理性,“國發基金”憑什麼要挹注損害“員工權益”之不肖廠商?
林為洲強調,“國發基金”是人民的血汗錢,不應做為政府實驗用的投資基金,呼籲政府對於此案之內容進行完整之查證,切勿成為下一個慶富案。
“國發會”則回應表示,這件申請案雖經“國發基金”政策評估會審議通過,但仍需提請由民間學者專家組成的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與“國發基金”管理會審議,目前尚未定案。有關昇陽科公司勞資協議事宜,“國發基金”業已請新日光公司轉達昇陽公司妥善處理,“國發基金”也持續密切注意。 |